女配先弯为敬[快穿]_作者:道系人生(3)

  不过一想到还有陆恒这个肉盾在自己面前,死了还能有个垫背的,林思又稍微松了一口气。

  陆恒的眉头越皱越紧,厌恶的看着她:“我们不需要。”

  他自动忽略了对方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过他。

  “呵,”黎从馨轻笑一声,还不等陆恒说些什么,室内的灯光就突兀的闪烁了起来,接着,便是猝然一暗,让室内瞬间陷入了短暂的黑暗当中。

  人群中立时传出了尖叫声,引起了一阵骚乱,显得十分混乱。

  陆恒下意识呼唤林思,却并未听到回应,不由慌乱起来,手忙脚乱的从衣袖的暗袋里拿出手机,借着手机电筒的灯光,左右找寻起来,却始终没看到希望看到的身影,脸色十分难看。

  婚礼当天,新娘却被人给劫走了,陆恒都能想象得到接下来的报纸媒体会怎么写了!

  在现场可是有不少不请自来的记者!

  ***

  林思醒来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

  她可能真的是哔了哈士奇了吧!

  “醒了?”一道女声传来。

  林思顺着声音看去,就见黎从馨撑着下巴看着她,眼眸如同幽深的井水,看不出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却又能清晰的倒映出自己的模样。

  这让林思觉得自己仿佛被无处不在的水流给包围着,是被溺死还是能游上岸,一切都是未知数。

  而她能做的,仅仅只是争取时间,跟对方多哔哔一会儿,等待男主的救援。

  大约是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了,林思内心很平静,徒劳的劝她:“你这样是犯法的。”

  “我本来也没想过要活。”黎从馨不在意的笑了笑,眼下妖娆的泪痣都仿佛要开出一朵花来,美丽又危险。

  林思心登时凉的下去。

  这话里的死志她想忽视都不行,这是又双叒叕想捅死她了?

  黎从馨并非话多的人,她似乎也没有解释为何要这样做的兴趣,也并不想洋洋得意的炫耀自己这计划是如何成功的,显然深知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直接从衣袖里拿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很美,上面还有着两只盘旋交颈的金色凤凰,其上有吸血的凹槽,既避免了捅进去时被骨头阻挡,又能加大伤势,易将匕首拔出,明显就是一件专门为杀人准备的利器。

  林思生无可恋的移开视线。

  敲里吗!敲里吗听到没有?!

  黎从馨却不管林思怎么想的,大约是匕首在衣袖里没放好,反倒是未伤人先伤己,素白的皓腕上有殷红的血一直蜿蜒到了指尖,滴落在衣服上,但又因为衣服本身的红色,却根本看不出来,仿佛本就是这样的一般。

  ……

  鲜血喷薄出来,黎从馨满足地笑了,低头亲吻着她,而后放了一把火,接着伸手将匕首送入自己心口,抱住她躺在床上。

  远远看去,倒像是一对恩爱的情侣。

  ***

  真·戳心窝子……

  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这是林思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

  第几次了?!这是第几次了?!

  林思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不同的世界了,她没什么系统,也不是快穿者,只是有一世觉醒了意识之后,之后的每一世就都能恢复“前世”的记忆了。

  也许是前世吧。

  她经历过很多不同的世界,每个世界都是叫“林思”,可以说是每个世界的女主角。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虽然并不知道剧情,可只要将过往的经历回顾一遍就能发现,她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碰到那些类似于“男主”的高富帅,而她自己,大概就算是那种嫁入豪门的典范了。

  明明阶级层次完全不同,一个高富帅一个贫民窟,可总能通过各种各样的巧合而碰上,然后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修成正果。

  对此林思只想呵呵。

  以前也就算了,现在觉醒意识了,她干什么还要跟那种嘴巴臭不尊重人的注孤生人士在一起?有这资本,她完全可以自起炉灶,自己当一个豪门。

  但现实狠狠打了她的脸。

  不是她能力不行,而是林思发现,一旦她没遇上“真命天子”并跟他们在一起,她最终就一定会死于非命!哪怕一直呆在他们身边,但只要不是以感情关系,都会如此。

  试验了将近快五十多次后,林思终于死心了,安心当自己的女主角。

  不是谁面对命运都会奋力反抗的,林思自认自己只是一个心比较黑的普通人,她怕疼、怕穷、更怕死,也不想再经历那些千奇百怪的死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