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她的资历,进去做编辑还是绰绰有余的。人事甚至有点惊讶,翻完面前的履历表,睁圆了眼睛说道:“以阁下的学历和工作经验,怎肯到我们这小庙里来屈就?”杜兰说是因为新近搬家,家里离这儿近。
她往返通勤需要倒四十分钟的地铁。家里不是没车,但车祸以后PTSD导致无法驾驶车辆。在上下班高峰里被挤成沙丁鱼罐头时,她不由得笑起来。笑自己的愚蠢。这样何其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小京巴儿,“看,我听你的话,去那里上班了,你有没有高兴一点?……小眠。”
然而非如此不可。也许这是这辈子她会对她做的最后一个指示了。说了放下,就应该放下,她再不会去她跟前暴露自己那与年龄不符的、过了期的天真。
深情是一桩悲剧。对于不需要这份深情的人来说,还是一桩负担。所以古人才会说,百无一用是情深。
上班第一天,她找到空出来的办公桌,擦了两遍,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桌子上逐一摆放。隔壁座位一个不甚起眼的,戴眼镜的短发小姑娘朝她眨巴着眼睛,她看她一眼,略微点了点头。那小姑娘便立刻走过来,两只胳膊肘搭在她的格子间壁板上,扶扶眼镜笑了笑:“你是新来的啊,你是知道我们招人的内部消息吧?”
杜兰点点头,又摇摇头:“为什么这么说?”
“我们的招聘启事美工刚做好没多久吗,热气腾腾的。”
杜兰本来不想说话了,想了想,还是趁此机会说道:“是我妹妹告诉我的。”
短发的眼镜娘脸颊上还微有几粒小雀斑,她圆睁一双眼睛,表达完惊奇之后,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我叫秦惬,惬意的惬,我代号是卡卡。”说着还向她伸出右手。
杜兰迟疑了两秒,对方的橄榄枝已经递过来,她握住了,微微摇晃几下,略一颔首:“杜兰。”
她不是社交达人,对她来说,同事就是同事,和朋友不一样。
所以她在气氛和睦甚至有些甜腻的编辑部,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像是一根木头,还是刚从冷冻室拿出来的木头。冒着白汽。周身都在对旁的人释放一个讯号,“别理我,别烦我。”
那个叫卡卡的,起先还约过她几次,下班和同事们一起去休闲,但她每次都推说回家有事,如此冷淡的态度,对方也就不再上赶着贴上来。
她和大家的关系都很疏离。工作虽然完成得很棒,人缘却像真空区。
直到那一年年会。
她和《绯色》杂志的其他几位编辑坐一桌用餐,会餐开始前,各个部门会请代表上去发言。他们编辑部,业务能力最优的分明是杜兰,然而最得人心的,毫无疑问是秦惬。发言代表自然也是后者。杜兰默默地喝着饮料,漫不经心地听着她的侃侃而谈。她说的是入行时的一桩奇遇。她的办公桌夹缝里,有一封作者的投稿信。“我当时想,哎呀妈呀,这种年代还用手写信件投稿的,一定是位老奶奶!谁知——是个高中生。”这话也不知道哪里好笑,整间屋子的人都应和着大笑了起来。同桌的几位同事更是鼓起了掌。
好无聊。要不是今天恰好是葛淑贞和林赐的结婚纪念日,在家里大宴宾客,她不会到这里来受罪。
秦惬回位子上来了。她穿着一件暗紫带闪片的吊带晚礼服,因为喝了酒,脸上红扑扑的,又是圆脸,此时此刻在灯光下,很有几分可爱。杜兰不讨厌这张脸,她看起来,像她名字的谐音,亲切。秦惬是那种没有架子的人。平时再不熟的人对她提要求,她也会郑重考虑,看方不方便,方便就会帮你。
所以当杜兰呆愣愣地看着她放在桌上那装裱过的信封时,秦惬笑了笑:“小兰,你要看吗?”
杜兰点了点头,连对方叫她“小兰”这种明显的糟点都忘了辩解。她将那相框拿在手里,皱眉看着。不会错的。这就是林未眠的字迹。若说晋市一中还有另一个字迹与她完全一样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可心里那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就是林未眠。
“这位作者和你真有缘。”她也学会虚与委蛇了,为了达到目的,先旁敲侧击起来。
秦惬笑道:“是啊。我们算是彼此的贵人吧。”
杜兰又问:“是哪一位作者?”
“林牧心啊。”秦惬有点讶异。难得这位冷淡到不近人情的女同事肯说这么几句题外话。因此又颇有兴致地将这谈话延续了几分钟,告诉她,这林牧心故事是极好的,但是在基本功方面很有问题,比如句子的语序啊,错别字啊,“我给她义务校了这么久的稿子。一开始我以为她小学三四年级呢,我猜她可能有点阅读障碍之类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