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给你带早餐吧。”孟丽珍认真的对夏繁星说,“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的。”
夏繁星看孟丽珍的神情不似作伪,道:“你对我那么好干嘛?”
同桌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星期,夏繁星能感觉到孟丽珍对她释放的善意,是很纯粹就是想对你好的感觉,而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企图讨好。
“呃……”孟丽珍语塞。她要怎么回答,难道说你上辈子因我而死我心里愧疚吗。
夏繁星琥珀色的眸子望着孟丽珍,一定要问出一个答案。
想了半天,孟丽珍道:“我给你带早餐,你要给我点路费。我没钱……”
“好吧。”夏繁星答应了。她知道孟丽珍的回答不是百分百真实,那又怎样呢。
能帮上夏繁星,孟丽珍感到很愉快,问道:“那你想吃什么?”
夏繁星不说话了,她没怎么逛过这个地方,也不知道有什么早餐。
“你随便买吧,不好吃下次别买就行,对了我不吃辣。”
孟丽珍记下来,道:“放心,一定给你买好吃的。”
虽然上辈子她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她常常去给自己儿子买。看儿子的反应就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
夏繁星给了她一张五十块钱买明天的早餐。
“你知道吃一顿早餐多少钱吗?”孟丽珍问道。
夏繁星眼里露出迷茫,道:“钱给少了吗?”
不是少,是太多了。
这年头,一份煎饼果子两块钱,一碗大肉馄饨也才三块钱,十块钱可以吃一份有荤有素的快餐了。五十块对一个有工作的成年人来说也不是可以随便一扔的小钱。
孟丽珍把五十块还给夏繁星,让她给一张十块钱。她记得刚才在小卖铺找零有十块的。
孟丽珍知道夏繁星家有钱,可现在她隐约感觉夏繁星好像不是一般的有钱。
只是,夏繁星为什么会独自来到这个小县城呢?
第5章
叮铃铃——!一阵金属铃声在昏暗透着朦胧日光的小房间里响起。
孟丽珍迅速蹦起来关掉闹钟。
这个闹钟是老式的上面有两个帽子的那种,已经用了很久,上面的金属外壳都有些剥落了。得亏这个闹钟质量好,用了这么多年,不然孟丽珍都得靠生物钟起床。
“珍,起那么早干嘛?”和她一个房间的二姐被吵醒,迷迷糊糊的问。
这闹钟耐用,缺点就是特别大声,能把人吓醒的那种。
孟丽珍拿着梳子梳头,对二姐道:“我早点去学校,二姐你睡吧。”
二姐醒了也不睡了,拿个皮筋把头发一扎就去厨房忙活,她要煮好粥等父亲吃了去菜市场。
看着二姐的背影,孟丽珍感到一阵难受。
可能是因为三个女儿二姐排在中间的缘故,她的性格最是懦弱,忍气吞声,人也不太爱说话。
上一世,孟豪长到六岁上小学不需要人照顾了,孟母就把二姐嫁给一个大了她好多岁的男人,得了一笔不小的礼金,二姐连一袋米都没拿,就去了那男人家。
那男人脾气不太好,也没什么钱,给孟母的礼金就是他这么多年的积蓄。二姐嫁了以后就不怎么回来,回来也带不了什么东西来,每每都要受一顿孟母的冷嘲热讽。
这一世,她能不能改变二姐的命运?
洗漱好之后孟丽珍就出门了,她要给夏繁星买早餐。
夏繁星给的十块钱被她拿旧布头缝了一个小袋子拴在手上。
这个小城路边的绿化树木除了南方城市常见的芒果树之外还种了很多洋紫荆。
夏天的微风轻轻吹拂过,洋紫荆的叶子被吹得沙沙作响,粉紫色的花瓣落了一地。
孟丽珍踏着落花,抬头一看就是一片翠绿。她第一次发现洋紫荆的叶子的形状长得像一个苹果对半切开的剖面。
上一世,她在这个不大的小城生活了28年,却从未好好看看这里的模样。在她眼里这里的每座楼房都是一模一样,每个人都长着一样的鼻子眼睛。
但今天这里好像有了色彩,就连黯淡的沙县小吃的招牌都鲜艳起来。
这家沙县小吃开了很多年,招牌不是人们熟悉的有着标志的沙县小吃招牌,而是大红的底色,几个简单的大字。不过店里老板娘一家是地道的福建人。
孟丽珍要了一份馄饨和两个茶叶蛋,茶叶蛋让老板娘剥好蛋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