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少将懂我。”兰妮笑道。
吃过午饭,克里埃尔想留兰妮等人在阿瑞斯住几天,但因着部队明天就要开始大拉练了,兰妮等人今天就得回去。于是克里埃尔专门派了人陪着兰妮等人去领略一下阿瑞斯大区的风光,到时间,就送他们回去。
阿瑞斯大区说白了,风光并不宜人,这里是正儿八经的战区,四处都是拉着铁丝网的碉堡式建筑,随处可见各类军用设施。城市的西南角,设了一间纪念馆,专门祭奠在23年前那场惨烈的阿瑞斯虫潮大袭击中牺牲的数十万军民,以此警醒世人,提高警惕,决不放松。
就这么逛了一下,阿瑞斯一日游很快就无趣地结束了。兰妮有些不大尽兴,说想单独去逛逛街,让大家不要陪着了。然后很快就违背了自己说的话,迅速拉着牧黎一起走了,把一大堆傻了眼的跟班丢下不管。跟班们也不敢真的不跟上去,但也不敢跟太紧被大小姐骂,只能大老远缀着,希望大小姐放过他们,千万别出什么岔子,更是祈祷牧黎少尉能保护好大小姐。
兰妮的“任性”来得猝不及防,牧黎简直都没有拒绝的机会。等她反应过来,她已经和兰妮变成了二人独处的状态。而且不知大小姐这怎么带路的,本来牧黎还能感觉到跟班们跟在后面,但大小姐只是带着她拐了两个巷子,就轻松地把人给甩脱了。而且大小姐只是在自己的手环id上随便点了两下,不仅关了自己的gps定位,还顺便把牧黎的定位给屏蔽了。这一切做的顺如流水,迅比闪电,简直像是排演过无数次一般,看的牧黎目瞪口呆。
“走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兰妮笑道。
“什么地方?”牧黎问。
“别问了,去了就知道了,你一定会感兴趣的。”说罢,就自然地挽住牧黎的胳膊,带着她一道走。
牧黎身子僵硬起来,她并不排斥身体接触,但因着性向问题,一些别人毫不在意的事,在她这里却会被放大。虽然她试着去忽略,但越是刻意去忽略就越是在意:
大小姐,蹭到胸了...
第二十四章
牧黎是过惯贫苦日子的人,她的养父虽有一身强大的武艺,却没什么赚钱的头脑,她自幼就过得清贫。后来进了军队,更是很少有机会去接触上流社会,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富裕。在她看来,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落脚之地,不需多大,朴实平凡就是最好。
出入社会一年的时间,开始明白有钱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不是毫不在意的,偶尔她也会羡慕:若是自己有钱,就能如何如何。她内心其实也很平凡,但她知道,自己天生就是穷命,一颗榆木脑袋瓜,即便有赚钱的机会放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发现。
穷人嘛,穷有穷得好,她穷得自由,穷得开心,精神上是富足的,没什么好抱怨的。
但是牧黎今天却明白了,贫穷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兰妮带着她穿过肮脏不堪的街道,她看到道路两旁衣衫褴褛以至于衣不蔽体的乞丐般的贫民,半死不活地躺在路边,一动也不动;看到简陋不堪的棚窝彼此形成的间隙里,正在翻扒垃圾的小孩和野猫打架争抢食物;看到枯槁的老人跪伏在她脚下,轻声祈求着‘军官大人,给点吃的吧’,他们的脖子上无一不戴着漆黑的项圈,牧黎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缓缓攥住,渐渐难以呼吸。
她和兰妮,穿着布料精贵的军装制服,打扮得华美又贵气,威严十足。昂贵的牛皮军靴踩踏在污浊的街道上,渐渐染上泥点,她们与这里格格不入。牧黎不知道兰妮为什么要带她来这里,此刻,她甚至没有心思去揣摩兰妮的意图,只是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这里就是阿瑞斯大区的贫民窟,这里有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叛变者。”兰妮走得稳当,语气不急不缓,听不出情绪。
牧黎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有吭声。
“每个大区都有属于自己的贫民窟,这里面如何脏乱差,都没有人管,唯一受到管制的是贫民区的出入问题。外面的人不能随意进入,里面的人更是不能随意出去。我是提前做了准备,才能带你畅通无阻地走进来的。”
确实,牧黎回想方才兰妮挽着她的手臂过检查的时候,守卫的士官只是看了一下她们的□□,就立刻放行了。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牧黎问她。
兰妮笑了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