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纲常,那是统治阶级统治世界的工具。而林宸本身,就是个统治阶级。还是个站在统治阶级顶点的修仙者,伦理纲常,不存在的。托实力的福,只要天道没降下雷劈死她,就没人会管她是嫁人还是娶妻。
实力才是硬道理,这是放置四海皆准的道理。前世有钱可以移民去领证,这世拳头够大就能抱得美人归。
生孩子也不是问题,修为够高的话,哪怕是同性结合,取心头精血相融,一样可以造一个孩子出来。比之阴阳结合无非是要多费点功夫,损耗一些修为罢了,这些都不是大问题。
好了,万事俱备,只差媳妇了。
林宸暗中思忖,当务之急是要让温姐姐喜欢自己。
至于温澜身边那些狂热追求者,托小魔王的福,早就解决了。
林宸的确是个黑心肝的,怕自己动手又把温澜惹恼,于是就挑唆了单纯的小魔王。
被林宸暗中一挑唆,小魔王是看温澜身边的每个人都不顺眼,认为全都要和她抢姐姐,哪里有不暴躁的道理。
连着一个月,敢到温澜身边献殷勤的都被小魔王不由分说的给揍了个半死,不论男女。当然,林宸除外。
偏偏天权真人护着,没人敢把小魔王怎么样。小魔王又是个心眼实诚的孩子,被林宸吓唬住了,愣是半个字都没透露给温澜。到最后温澜也只能把小魔王的暴躁归结于小孩子内心的害怕,心疼都来不及,哪里还舍得责罚。
自此之后,温澜身边的狂热追求者再不敢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她方圆三十丈内。
对温澜那些追求者来说,打不过那个不讲理的混世魔王就只能躲着了。追求佳人也得爱惜性命不是。
毕竟对于大多数修仙者来说,自己的小命留着追求大道才是正理,爱情无非是找个道侣互相印证大道,追不上温师姐还能追别人嘛。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把性命赔上就太不划算了。为情而死,那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当然林宸也绝对不是彻头彻尾的资本家,没有雇佣了小魔王不给工钱的道理,每个月少说也得花三块灵石给小魔王买零食。三块灵石,换来小魔王这么一个绝佳护卫,在她看来简直是血赚不亏。
至于这如何让温姐姐喜欢上自己就有些难办了,反正林宸是到现在都没感觉出来自己有没有被喜欢。她顶多就能感觉到温澜的不排斥,就这个不排斥,还是她花了六年才得来的成果。
不是她不努力,而是温姐姐实在是太太太太高冷了!林宸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安安静静的不皮不闹,温姐姐一定可以一天都不理自己一下,炼丹炼一天。看美人的确是赏心悦目,但如果美人不说话呢?时间还巨长呢?那就是默片了。
所以为了得到温澜一句话,林宸不得不皮那么几下。而逻辑的悖论在于,只要她敢皮,一定会被整到弄生不如死。温澜的毒术和她的医术学的一样好。
于是林宸每天都在皮一下很开心,和皮这一下我可能会死之间开启生死抉择。
现在年纪不大不小的还能厚着脸皮占便宜,以后长大了该如何是好啊!这该死的爱情,真令人头大。
正胡思乱想着,林宸就听到了木门转动发出的咿呀声。
“good!终于有人来了。”闲了这大半晌,林宸感觉自己都要闷出病了,迫不及待想知道她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
凭着对温澜的熟悉,林宸用眼角的余光都能肯定那逆光而来的人定是自己的温姐姐。
“呀……”林宸用尽全身力气,终于发出了一声呀,来证明自己还活着。
就这一声轻微的呀,在温澜耳中却不亚于天籁。积蓄多日的情绪总算爆发了,眼中瞬间就盈满了泪珠。
温澜依旧记得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她依旧毫无悬念的拿了内比第一,只等着小宸和小七的成绩。小七自然是没问题的,至于林宸,有了她给的资料,也不会有多大问题,最多是落败,下届再来罢了。
然后,然后就看见了玉衡真人抱着一团血红冲进了药室峰。
“温丫头,温丫头,快出来,快出来救混小子。”一声声焦急的呼唤,把她的心都唤了出来。
身体远比思绪快,温澜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在瞬间窜到了林宸身边,而那个本应该蹦起来迎接她的少年,此刻却了无生气的躺在玉衡真人的怀里。
温澜永远不会忘记,那时的林宸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肉,连自己送给她的护身中衣都撕裂殆尽。也多亏了这件衣服,让自己还能看到人型的她,否则就只能看到一团血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