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疯婆娘,你在吃什么?!”他怒吼道,呼出的酒气让人心惊。母亲手一抖,剩下的面条都扣到了地上,父亲彻底被激怒,冲上去对母亲一阵拳打脚踢。“傻子也学会偷吃了,啊?傻子也学会偷吃了?整整一把面条啊!我能赚多少钱,都让你给吃了!你还倒,你还把面条倒了!我早该打死你!”
母亲抱着身子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呼喊。两个孩子蜷缩在一边,都不敢说出面条其实是自己吃的。
到后来,打已经不过瘾,父亲揪起母亲的头发,把她拖到阳台,“像你这样的傻子,早该去死了。”
沈家的疯婆娘跳楼自杀了。邻居都说,她终于能解脱了。
大家接受得那样理所当然,以至于沈飞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他明明亲眼看见,母亲是被父亲推下去的。
他甚至听懂了母亲一直含混不清的叫声。她在说,我不想死。
这是沈飞人生中过的唯一一个生日。
不知是不是因果报应,过了没多久,父亲喝醉酒出了车祸,死了。妹妹有些开心,“是不是以后没有人会打我们了?”
沈飞苦涩地点点头,心里却充满恐惧。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他们的父亲,是他们唯一能依靠的人。
他们被送到一个远房叔叔家里,叔叔不打骂他们,也不怎么管他们,每天提供住宿饭食,算是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这对兄妹俩来说,几乎是天堂般的日子了。沈飞很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后来做出了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
叔叔从事的职业经常能接触到大老板,其中有一些老板有着不为人知的癖好——比如恋童癖。当然,他们不会说的那么直白:他们会说这是“采摘洁白鲜嫩的苞蕾”。
比如,纯洁的,新鲜的,娇嫩的,……九岁的沈云。
沈飞永远忘不了妹妹向自己哭诉那一晚的经历:大腹便便的富商,和他那瘦的脱了形的公子,对她做的那些令人作呕的事情。九岁是一个很尴尬的年纪,她还太幼小,却已经足够成熟,成熟到知道这些事情意味着什么。
沈飞憎恨,恨富商,也恨为了钱途卖了妹妹的叔叔。他想过操起菜刀为妹妹报仇,然后带着妹妹逃得远远的,但他终究是没有勇气。这又怎么能责怪沈飞呢,他自己还是个孩子。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那个男人:他们的救世主,他们的“神”。
那人有着好看的长相和好听的声音,却有着可怕的力量。他走进家门,仅仅是看着叔叔,叔叔就突然发了狂,不停用头撞床柱,活活把自己撞死。
那人俯下身,看着被吓呆了的两兄妹,笑了。
“我帮你们报仇了。”
沈飞战战兢兢地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我是神,是拯救你们的人。”
他们成为了彻底的孤儿,每日在街头流浪。“神”会给他们一种神奇的粉末,让他们用粉末换钱,开始时他们把所有粉末用于交易,直到有一天,沈飞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学买家那样用了一点。
这是他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极致的快乐,从此再也戒不掉了。
他开始帮“神”做一些其他事情,也开始了解到死人的精神竟然有这样强大的力量。
喜欢上嘻哈是近几年的事情。他不知道什么是“keep it real”,也不懂如何欣赏嘻哈的音乐性,但是他身边的同龄人都喜欢,包括那些笑起来很好看的女孩子:舞跳得好的男生总是更容易获得她们的青睐。
沈飞毕竟只是个少年,他也想要朋友,想要恋爱。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眼睛总是追随着另一个男孩。她说那个男孩跳舞的样子让人心动,但沈飞自认跳得不比他差。他坚信,她一定是看上了那人的大金链子和阿迪王球鞋。
关于车祸的记忆,与林凡所知有些不同,沈飞清清楚楚记得,自己在人行道上跳舞,那辆车故意向自己撞来,丝毫没有减速。但是事实如何,谁会去在意呢,毕竟自己的命,可能还没有人家的一个车标值钱。
“神”出现了,一如多年前在叔叔家里。祂笑着,说:“我可以给你报仇的能力。”
懦弱了一辈子的沈飞,做了鬼,终于有了复仇的勇气。他设计让那个嫌贫爱富的贱女人跳楼自杀,然后他发现了,获得力量这件事情,比吸毒更能让人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