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卫司和昭义军端枪快步冲杀不同,白夙姿态翩然,步伐优雅,仿佛这里不是刀光剑影的战场,而是一场举世瞩目的盛会,她是这场盛会唯一的光芒。
拔剑
出鞘
刺出
回撤
轻转的手腕
森寒的剑光
交错的脚步
绽放的殷红
一步之前,她白衣如雪。
一步之后,她绯衣如火。
一步之前,她清贵高雅。
一步之后,她铮然凛冽。
……
沓老县尊透过墙上的箭孔看到了那面红莲旗,也看到那艳烈至极的一幕,下意识的撑住墙壁,单脚站了起来。
“白当家!那是白当家!”
“白当家带着部曲在帮忙守城!”年轻的楼吏满目惊讶,脱口下令:“快!狙击那些弓箭手,保护白当家!”
“无晦……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你……”
苏明月提剑跟来,却发现,这场战斗对于白夙而言,仿佛只是优雅的路过了一阵腥风血雨——这并不是说白夙的武艺有多高,也不是说白夙的剑术有多她,而是指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
如果说,楚宁在战场上总是显得格格不入,那么,白夙就是生来为此。
不论是刀光剑影,还是腥风血雨,都注定沦落成为她这一生的陪衬。
战斗似乎进行了很久,也似乎在眨眼间便已结束,高句丽的士卒虽然死伤大半,但两个领头渊太游和乞乞维源却带着伤突围跑掉,杨厚德带了一个局的人马继续追杀,凤九卿和屈如忠开始组织收拾战场。
沓老县尊不知何时来到战场,来到了白夙身边。
白夙左手提鞘,右手握剑,剑尖斜斜指地,殷红的鲜血不但浸透了她的衣衫,甚至还顺着剑刃在不停的滴落。
苏明月抱剑站在道旁,不远不近的望着白夙,心脏却在刹那间,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她素来喜爱红色,而白夙此时的这一身艳烈,衬着她身后的血流成河,衬着她那依然清贵的眉目,竟美得有些异样的惊魂夺魄。
认识白夙许多年,但在今天之前,苏明月从来没在白夙身上,感觉到淡漠以外的情绪。
可今天,她却发现,在白夙身上,竟然也有如此炽热的一面——如同那熊熊燃烧的万丈圣火,光耀古今。
“拿纸笔来!”
白夙没看苏明月,而是对沓老县尊说:“请老县尊代笔!”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就写多了,懒得分章,大家就这样看吧。
然后,球同学说写娱乐圈文……
讲真,爪子还真有点痒啊,不过,最近坑实在多,不敢开啊。
比如这个文,到现在,才一半剧情
手上还有一个武皇X婉儿的广播剧本要写
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第141章
楚宁并不知道高句丽已经把爪子伸到了牧羊城, 她以帮忙战后重建的名义, 跟在李湛和顾文雄后面捡了些人口, 但不久就被两人以‘修整’之名, 打发去了蓟州城。
蓟州城是幽州的州治,不但城大墙高人口多, 其守军之数,也是整个幽燕地区最多的城池, 足有四万余。
兵多则将广, 将广则水深, 楚宁这么个不上不的‘昭义将军’放到这里来,虽不算是给人提鞋的那拔, 但顶多也只能给人端茶递水。
楚宁自然不愿意看人脸色, 给人伏低做小,因此,她麾下的卫民军和昭义军, 连蓟州城的城门都进不去,只能扎营在城外, 顶着寒风瑟瑟。
“照我说, 这简直太欺负人了!”顶着寒风, 率着士卒做完上午的常规定训练,孙兴边喝姜汤暖腹,边跟刘长贵抱怨:“怕我们扰民,不让进城,这还好说……可是我明明听人说, 东大营和北大营还有空置的营房,却为什么不给我们住?”
“孙司总,你说的那东大营和北大营……”陈隆建正围着碳炉子在烤火,边说:“我前两天去看过了,那营房年久失修,有跟没有差不多,里面又臭又脏……只怕我们去了也住不惯。”
“这不是咱们住不住的问题。”孙兴回呛陈隆建:“是他们这些幽州城的官,瞧不起人咱,故意给难堪。”
刘长贵怕他们争执起来,连忙提醒道:“将主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