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叶缥遥还有无数大盛将士用血换来的,沈暮歌不愿错过。她出宫时,往日里穿惯了的繁复宫装一件都没有带走,她还是偏爱游历江湖时的女侠装扮,贴身的包袱里,唯一装着的就是那副银色铠甲。她想等到与叶缥遥重逢时,亲手把这具厚重又冰冷的硬物扔到对方面前,控诉自己心里受的伤。
“若是让我见到你,叶缥遥你就完蛋了。若是让我见不到你,你就更加完蛋了。”这是沈暮歌一路上对自己说得最多的话。
雨燕渐渐适应了北疆荒凉萧瑟的景色,自顾自地欣赏起另一种风情来。沈暮歌有时候挺羡慕雨燕这种性格的,比自己想得开,又懂得给自己找乐子。看来往后的日子,自己还要多向雨燕学习才是。
“小姐,你说季姑娘还有叶先生也会与我们一同生活吗?”雨燕忽然想起另一辆马车上的季未然和叶四箫来。
“他们要去飞流谷休养,不和我们一道。”沈暮歌的目光有些放空。
“其实我挺佩服季姑娘的,国舅爷府里那么好的条件都不要,硬是为了叶先生回到这么远的地方。”雨燕自言自语起来。
瞬间她又反应过来,笑着对沈暮歌说:“不过我最佩服小姐了,什么都可以放下,比季姑娘更厉害!”
沈暮歌摇头笑而不语,想起临别前舅舅的那一脸纠结和不舍,但是又拉不下脸给叶四叔好脸色的样子就忍俊不禁。没想到向来凡事不上心的舅舅会被这个女儿给牵住了鼻子。今后说不定还会在飞流谷见到舅舅的身影,但愿到那时他能接纳季未然的选择。
其实在经历生死考验之后,那些束缚人性的繁文缛节,条条框框都已不再重要。这话在叶缥遥第一次对自己说时,还被自己嗤之以鼻,没想到如今自己也成了践行者。沈暮歌感慨,爱情真地可以改变一个人。她很庆幸,今生遇到的人是叶缥遥,这个永远对自己敞开温暖怀抱的人,给了自己一段至死不渝,今生无悔的爱情。
去往边城的路,走得比往常都要快一些。陆诚颜深知沈暮歌的心思,也不敢在半途耽搁。尽心尽力地将她护送到边城,她答应叶缥遥的事情也算是做到了。等他们重逢后,自己就该功成身退回转江南了。偌大的陆家庄还等着自己去打理,新的武林大会又要举办了,这一次是她第一次以东道主的身份主持,丝毫疏忽都不容有。
叶缥遥披着一件貂皮大衣,站在梅花林前,雪花落在她的头顶和肩头。用力地吸了一口气,沁人的空气冰凉入肺,激醒她几欲迷醉的沉沦。这片梅花林是她初见沈暮歌后命人在山庄里栽种的,几度花开,她都错过了。如今终于有机会站在这里好好欣赏,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否能如约而至,与自己并肩赏梅。
花开花落,寒风吹过,她前额垂落的刘海被成片带起,束发的带子被她收了起来,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徜徉在这片天地中。身后站着的两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张开双臂拥抱落雪,沈暮歌的眼中全是宠溺,无论站多久都觉得美好。
雨燕却经受不住这北疆大漠里的寒冷,哆嗦着喊道:“叶缥遥,你折腾够了没?我们都快冷死了!”
猛地回头,叶缥遥一眼就看到那个站在梅林尽头的人,一如当年在江南的惊鸿一瞥。只一眼,就占满她整个心间,让她热血沸腾。
“暮歌!”
叶缥遥正要抬脚走过去,就听到沈暮歌急切地阻止道:“别过来!你站在那里,等我过去找你。”
疾走几步,沈暮歌终于感受魂牵梦萦的温热气息,她紧张地抚摸上那张朝思暮想的脸,确信自己并非又是午夜梦回。叶缥遥的脸上凉气逼人,可是当自己的指尖描摹着她的线条时,却感知到滚烫的泪珠。
“傻瓜,哭什么。我来找你,不高兴吗?”
“那你哭什么,来我家做女主人不高兴吗?”
“我是高兴。”
“我也高兴。”
相视一笑,叶缥遥伸手将沈暮歌拉进自己的貂毛大衣中,踏实的拥抱让她充分享受到想念已久的柔软身体,心里的暖流像电击阵阵通过。
“嘶!”叶缥遥冷不防地哼了一声。
“怎么了?是不是伤还没未好透?”沈暮歌入庄的时候已经基本了解了叶缥遥的受伤过程,按照当时的情形,她也的确不适合长途跋涉地跟随大军回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