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可别一大清早地发神经了。我需要你的帮助,赶紧的,帮我把手机带下来。”
她探头审视性地望了望我所在位置的范围,“你手机要是这么带下来,会不会直接报废啊。”
我:“……你就不能人为地带下来?我这急着赶去公司呢。不然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
“你已经来不及了。”她喝了一口咖啡,“还是我送你吧。总比你风风火火地赶地铁来得及时,并且我收尸也会比较及时和方便。”
于是,冰冷的大清早上,我的同事们在风风火火地奔向电梯时,看到了我从容不迫地从一辆豪车上下来,而事实是我心急如焚,恨不得插上翅膀直接飞上高楼。
她们目瞪目呆地忘了抢电梯,并且八卦得不像样,我一走近,她们就乐呵呵地拉住我的手,问长问短,人群围拢之速度,真让人叹为观止。
“那是谁啊。可以啊小孟。”
“还能是谁,肯定是男朋友啊。原来咱们小孟藏得够深的啊,我还以为你没交男朋友呢,平时看你加起班来完全不用担心约会似的。”
“哎,你们可真看清楚是男朋友了?我怎么感觉看着像是一位女性朋友啊。我说你们就别听风便是雨了。”终于有一位眼睛清白的人了。
“是啊,我也看着像是一位女性朋友。说不定真是咱们小孟的好朋友呢。”又多了一位,我真是欣慰啊。
“哎呀,你们也说是看着像啊,那肯定就不是了不。要真是好朋友,犯得着大清早的送小孟来上班?绝对是男朋友啦,只有男朋友,才会这么体贴人。”
“那可不一定,女朋友也照样能体贴人的。”
我想解释,但这七嘴八舌的,我人微又言轻,三言两语,我反倒给她们带跑了。
我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点头承认了那是我的女朋友,交了好多年的,我仿佛快要把她和席湘的那些年间接性地转移到我的记忆里了。
这时,闻令居然拎着墨镜尾随我来了,临了一看,我周围围了一圈的人,她只好站在边缘朝我挥了挥手,算作告别吧,然后风一样地钻进车里,堵死在马路上。
我能想象她对着拥堵的路况不停翻白眼的样子,那神情肯定和席湘如出一辙。当然,我还能想象得到,她特别后悔送我来上班了,因为她会迟到。
我扎在人群堆里,幸好瞅见了,连忙对她的抬手作别表以低调的回应,那群八卦之心燃得飞起的同事们见得我有动作,立马随着我举手的方向看,顿时兴奋地抓紧了同伴的手,高兴得仿佛中了头等大奖。我心说不至于吧,要说是女朋友,那也是我的女朋友啊。
然后,我十分不好意思地跟着她们的目光望过去,呆住了,不,准确点说,我是死机了。
我看到我的上司晏铮和他的好哥们,其实说哥们也不合适,我之前就说过,那男孩子和晏铮的关系绝对要胜过友情,究竟是不是爱情,这我就不大好下结论了,尽管我有十来年的腐女经历,一看到他们走在一起,举手投足间即使很正常,也会被我YY得不像样。
他们并肩走在一起的画面实在是太美好了,难怪她们兴奋得都快要窒息了,不过我装作我很见过世面的样子,淡定地迎向他们,而事实是,我内心要炸成一朵烟花了,我真是好久没有看到那位小哥哥了呢,关键是他还是那么地貌美如花……
“我就知道你会跑到公司来。”
晏铮看到我,几乎把白眼翻进了天灵盖,他现在幸亏是懂得了对我收敛情绪,尽量克制自己的爆脾气,不然他得提前进入更年期。他好几次被我气得差点把肺炸掉。
然而,我站在他面前,除了害怕他会把那叠厚厚的文件丢到我的脑门上,我真的一点儿也不怕他将我直接炒掉,因为我自认为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他少了我绝对不行。
请问,是谁在一块儿出差的时候,不仅对他鞍前马后,还对他的男伴细心呵护,我敢保证,我对我妈都没这么好过。
当然,要不是那位小哥哥人美心善,我估计不会这么任劳任怨,我光是扎小人,都会扎成双成对的。
至于对晏铮的百般殷勤,那绝对是沾了他小男友的光。
“上班不应该来公司吗?”
我傻不拉叽地反问他,虽然我把语气调成了温和模式,但我这是一个跟领导说话的态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