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美得冒泡的洛冰,不停地摆弄着手中的戒指。慕杉欣慰的同时,脑袋里却浮现了金达莱的脸。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是因为她曾说过的话……
那时,对于爱情一知半解的他们,能够并肩一起逛个街,就觉得生活乐无边了。所以,一到了没有课的时候,金达莱总喜欢缠着他出门。每次都去什么小夜市啊,小服装店啊,总之逛得慕杉一脸绝望。那天他毅然决然地领着她去了商场,想要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约会。结果走到了一个银饰专柜,金达莱就再也拔不动腿了。
她说,情侣之间就是应该带情侣对戒的,这样才是一个幸福又完整的一对儿!慕杉没有反驳,因为难得她喜欢,买就买呗~金达莱兴奋地在柜台前面打着转,最后看中了一对戒指。女款是纤细的银戒上面,刻着朵朵小花,像是金达莱的名字一样。男款则是粗狂的银戒上面,雕刻着象征阳光雨露的象形图案。慕杉只看了一眼,便喜欢了!这样的设计很走心。柔嫩的小花,只有在阳光雨露的照料下,才可以盛开的娇艳。真的,很美……
服务员热情的介绍着设计灵感,然后把样品拿出来给他们试戴。本来慕杉的右手,都已经伸进了口袋去拿钱包了,但是最后并没有买……因为慕杉的手,实在长得太完美了。他的戒指竟然比金达莱的还小了一个号!!!这让单纯的小姑娘很受伤,她哭着跑了出去。当慕杉在公园的长凳上找到她的时候,她哭得像个泪人。语气抽噎地说着,“你是不是有一天会离开我呀?因为书上说,真正命定的恋人。女生左手无名指的戒指,应该刚刚好是男生小拇指的大小。这是上帝为了让有情人相遇,才制造的美丽浪漫……可是……呜呜……你的手指比我的还要细!呜呜……我觉得,你肯定是要离开我的!呜呜……我不要……”当年慕杉一脸认真地抱着金达莱,告诉她,“不会的,我不会离开的。放心吧!那些情节,都是言情小说上写来骗小姑娘的!乖啦~”
此刻的他,看着洛冰削葱一般美丽的素手,突然就回忆起了那一幕。不得不说,一向对于自己的手有无比自信的慕杉,在见识到洛冰的十指纤纤时,痴痴的甘拜下风了。因为,那是他见过的,世间最最美丽的一双手。他找遍了记忆中所有美丽的词语,都无法去形容那种美。他,呆呆地站起来,“能把你的戒指取下来,给我看看吗?”
洛冰还在拼命臭美中,听见他这样讲,全然以为他是在膜拜她的精美设计,二话不说就把戒指从左手的无名指上取下来,递了过去。
接过戒指,然后默默地往左手小拇指带了过去。只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动作,慕杉似乎是用尽了生命的力量。因为,他不敢确定。此时的他,终于能完全体会了当年金达莱的激动和向往,但是他更加害怕,面对他的,将是同样无情的碾压……
看着戒指一点一点地滑进小拇指,终于达到了底部。慕杉深深吸了一口气,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他最最担心的事情了。他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跳,轻轻地将戒指,按照原路想要取下。结果……戒指深深地卡在了自己的小拇指上。他异常激动地把左手举到眼睛的正前方,这个戒指,这个洛冰刚刚还佩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此刻竟然和自己的小拇指完全的贴合!!!不松不紧,刚刚好!!!就是金达莱所描述的,书中的场景!!!就是这么刚刚好!
“洛冰!你看!你左手无名指的戒指,真的刚刚好是我小拇指的大小啊!不松不紧,刚刚好哇~你看啊!”慕杉因为激动,声音都跟着颤抖起来了,但是他已经顾不得了。他只是把自己的左手放到洛冰的面前,然后右手拼命地摇晃着她。因为他,实在是太激动了!她,是他的,命定的恋人啊!!!
洛冰一脸不以为然地说道,“这很神奇吗?你激动成这样干嘛?我的无名指戒指能戴在你的小拇指上,这只能说明你的手指很细啊!我之前的男朋友,连我大拇指的扳指都带不进小拇指呢。你这么高兴,就因为你的手指很细?我的天!终于碰见了一个比我还自恋的人啊!还真的是,好,神奇,啊!”
看着洛冰的反应,慕杉瞬间明白了。她是一个从小研习外国名著的人,她肯定不会像金达莱一样每天抱着言情小说,哭得死去活来。所以说,洛冰不知道这个戒指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此刻无比清醒!她,就是他命定的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