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单纯的想认识那个帮助过自己又长的很漂亮的女孩子而已,不过昨天在餐厅,那个女孩那么淡定从容,简直可以将之奉为女神,帅的不要不要的。
但是想起已经失去了一个认识女神的机会,封幸瑶鼓着腮帮子有些不乐意,但在原地站立了片刻便很快便也重振雄风,当想到反正同班相处的时间多着呢,也不怕没有接触的机会,想到此就不甘心的反身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而之前还吐槽原主有跟踪癖的上官婉qíng,如果知道‘自己’也有跟踪者的痴汉特质,只是之前没有被激活的话,恐怕就真的是吐血三升。
可是此刻的上官婉qíng已经坐上公jiāo前往回左潇潇家小区的路上了,至于左潇潇其人,自然是毫无压力的抛下她一个人出去làng了。
回到居所,左潇潇的父母都不在,上官婉qíng试探的叫了两声,见真的没有人便随意的将沉甸甸的书包往地面上一扔就坐在了沙发上,而一眼也就看见了摆放在客厅玻璃桌上的一本杂志,而且十分眼熟,当看到杂志的封面便有了印象――《时光》
“这不是早上那本杂志吗?”随手拾起翻了翻,想到左潇潇的父亲是杂志社的社长便也释然,这《时光》听报刊亭老板说销量不错,作为杂志社社长的左德自然也会在意些,而桌面上凌乱的摆放着各种杂志也充分阐述了上官婉qíng的想法,只是她先入为主的看到了自己熟悉的小说。
随手翻了翻,当到最后一页的时候被一个几乎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广告给吸引了去,而广告的内容是为了征集写的不错的侦探小说,用来发表。
上官婉qíng不禁有些踌躇,在报刊亭询问了不少关于悬疑小说的大概,得知现在的华夏有多少悬疑类小说的书籍无人知晓,但是让人有些印象的就是《罪悬疑》,原先有读者基础对于改版出新杂志应该也不需要为销量担心,毕竟有品牌效应,而且素来都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说法,而《时光》是最新且近月不断刷新着记录的黑马,势头良好,拥有大量的读者群,受众者也多为中高学生。
她早上买《罪悬疑》只是单纯的想要知道现在悬疑小说的水平,但是现在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两家杂志社都各有千秋,如果要真正的说那一家要更好些,还真是让人觉得为难,上官婉qíng只觉得选择总是要慎之又慎,所以一时间不知该如何选择。
而一旁一直在围观上官婉qíng心理活动的mic,为了让自家宿主快些步上正规,终于忍受不住的开了金口:“其实你可以发给两个,让他们来选择你也未尝不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如果两家杂志社都选中了宿主可以按照他们给出的报酬做出决断。”
上官婉qíng兀自点头,只觉得说的有理,沉吟了一会便拿出了《罪悬疑》翻找寄稿方式,嘴上说道:“这里哪里有电脑?”
mic:“左边第二间,是一个书房,是无密码通用电脑。”
得到答案的上官婉qíng点了一下头拿着两本书就进入了书房,毫不拖拉,十分利索的打开了电脑,点击进入了一个新建文档。
想要寄东西,首先要先有东西,上官婉qíng有耐心但并不是一个喜欢拖拖拉拉的人,相反,如果没有任务她的懒惰懒散几乎可以用令人发指来形容,可是一旦任务找上她,她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完成。
迟疑的将手轻轻覆在键盘上抚摸着,虚阖着眼睛回忆着,似乎想似沙漏般一点一点的找寻细碎的回忆,许久了之后这才欣欣然的在空白的文档按照《时光》和《最悬疑》的征集格式一字一字的打了上去。
《血染沙漏》
这是一个单元剧式的小说,与福尔摩斯探案集类似,而《血染沙漏》是第一个单元,这个名字看似平凡也是许多悬疑小说常用的笔法,一般看见这个略微枯燥而且鲜明的题目都会知道题材,而《血染沙漏》给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杀人,而实际上这个看似平凡却是取名废上官婉qíng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名字,而这个故事也不似一般作家那样是杜撰出来,这个故事是几年后将会发生在f城的案件。
而这个恐怖杀人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多地人民群众的恐慌,在当时的影响力不小。
这个案件是上官婉qíng还是封幸瑶的时候所遇到的第一个案件,也是在这个案件中遇到了那个给她指明了后半生繁华大道的老外似乎,而那个时候自己已经落魄于街头,开始了每日打工并且拮据的生活,也初尝了这世间的冷暖,第一次接触社会也初窥了一些人的丑恶嘴脸,而她的那个老外师傅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侦探罢了,已经穷到身无分文且阅历不过是野jī大学的她来中国当起了外教,不过是赚一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