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xing恋或者双xing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guī:“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xing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fèng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chuáng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ròu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子!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你有朝一日会爱上我。
商幼璇:早知道我会爱上你……
后面我想不出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内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头=?
第21章 Chapter21
商幼璇继续往下看,她把“我”的尸骨带到了一座墓碑前,指着上面的黑白照片问“我”记不记得上面的人是谁,但“我”记不起来了,她温声抚慰“我”别急,又把“我”的尸骨重新装回到了黑色背包里,温柔地抱在怀里回了家。
一般这种实时更新第一人称的短篇小说,很大程度上会和作者的qíng绪有关,商幼璇看完这章觉得作者的心qíng似乎很不错,语言也比上一章幽默了不少,而且是那种自然而然的能够让人感受到愉悦的幽默,商幼璇感同身受地为作者感到开心,因为从她之前看过的作者所有文章来说,都是透着淡淡的冷眼旁观,哪怕是轻松的笔调,也是冷的。
商幼璇打算去微博恭喜一下作者,刚退出来第二章,刷新了一下目录,居然发现对方在一分钟之前又更新了!!!
《尸体的自述3》——
“回到她家后,她拿着502给我接骨,这是得多qiáng的联想力才能把我的骨头和皮鞋混为一谈,更何况头颅和脖子接口处面积那么小,而我的脑袋又那么重……好吧,扯远了,发现502无效后,她把我的骨头整整齐齐地排成人型放在沙发上,然后顺着打电话的动作就去了另一个房间。还挺舒服的。当然有个棺材就更好了。”
“我没有闭上眼睛,头顶挂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泡,由一截外漏的电线与屋顶相连,发出huáng色的光。我感觉这个屋子也太大,应该是老式的那种居民楼。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能在跟电话那头争执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