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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霸总的心尖宠[穿书]_作者:妖妖逃之(72)
层层绿浪,把这片天地渲染成了绿色的海洋,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蝉鸣鸟语,是大自然特有的欢快语调。
唐薇薇一时间看得有些得意忘形,悠哉游哉地晃了晃两条细白的腿儿,嘴里哼了一首欢快的歌曲。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
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别问我从哪里来
也别问我到哪里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
献给我的小公举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
抓个和尚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无比的甜
不羡鸳鸯不羡仙
陆衍:“……”
这个时代,科技水平虽然跟唐薇薇穿越前的没什么差别,可是文化方面,还是有很大出入的。
比如这首《大王叫我来巡山》,原着民陆衍就没有听过。他听完整个人都不好了,脑子里只剩下了‘小妖精’三个字。
他背着的,可不就是个小妖精么?只是这小妖精不黏人,还要抓和尚,听着怎么这么扎心呢?
陆衍把人往上颠了颠,打断了那欢快的哼唧声,沉声道:“换一首!”
我去,把她当成点歌台了不成?
唐薇薇撇了撇嘴,这歌多应景,懂不懂欣赏?
想了想,她又换了一首。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
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他们唱
还有一只短笛
隐约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歌是好歌,声音也软软甜甜很好听,可是陆衍听到第二句,胸膛里就梗了一口老血。
暮归的老牛是她同伴?
他怎么觉得,他就是那头被她骑着干苦力的老牛呢,这死丫头她是故意的吧!
“唐薇薇!”忍无可忍,陆衍沉声吼道。
正唱得欢的唐薇薇被打断,小脸一凑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一脸无辜地反问,“怎么了?”
这么近的距离,几乎能感受到她清浅的呼吸,陆衍心跳一阵加快,磨牙道:“闭嘴!”
“哦!”唐薇薇撇了撇嘴,满脸郁闷地缩了回去。
难不成嫌弃她唱得太难听?没道理啊,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歌手,但是也算得上甜美悦耳。
估计是她选的歌不对,不知道换成《青狐魅》拉长声音娇、喘两声,他爱不爱听。
不过,这事儿她也就是想想,让她去撩男主,借她十个胆她也不敢。
无聊下来的唐薇薇,低头就看到男人后背上沁出的汗水,把天蓝色的衬衫都打湿了。她有些不自在,轻声道:“陆大少,能问个问题吗?”
“嗯!”
“你为什么要把车停在半山腰上?”
“锻炼身体。”陆衍丢出四个字,想到她刚才的误会,他又多解释了一句,“每次来西山,没有特殊情况,我都是跑上去的。”
“哦!”唐薇薇有些不好意思,原来人家没有要针对她的意思啊!
“你累不累,要不放我下来,我自己走。”说着,她晃着两条大白腿,就要往下跳。
“唐薇薇!”陆衍吓了一跳,回头怒吼道:“不许乱动,再闹我就把你从山坡上丢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