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头,和傅亦琛的目光撞在一起。
心里快一拍,脚步就慢下来,她不小心踩到傅亦琛,脱口而出,“Sorry.”
在语言习惯上,她和傅亦琛大相径庭,他接受西方教育,英文比中文更利索,最真心严肃的时刻,他会使用英文表达。
因此在她看来,他刚才那句夸奖,非常虚伪。
而她,土生土长,一颗红心,中文八级选手,熟练掌握普通话及一门方言。
如无必要,绝不讲英文。
除非,是连她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假话,用英文讲,都显得真诚许多。
傅亦琛说,“脚挪一下?”
他的声音贴在耳边,显得很温柔。 “哦。”盛思夏不动声色,依依不舍地收回脚。
她今天穿的是双新鞋,出门便上车,宴会厅的地面光可鉴人,踩在他的皮鞋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她还是补了一句“抱歉,傅总”,这一次要真心很多。
他们重新开始跳舞,没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
“几年不见,你变得很有礼貌。”
他说着,旁边那一对旋转过来,快要碰上,他轻轻揽上她的腰,行云流水般,将她带到旁边。
接着,他带一点嘲弄的口吻,也可能是她多心,自言自语着:“傅总?”
盛思夏语气里不乏挑衅,“难道你要我叫你叔叔?也不是不行。”
顺理成章地,她抬头细细辨认他的容貌。
还是和从前一样,眉骨立体,眼窝稍深,与高挺的鼻梁相得益彰,整张脸的线条仍是清瘦流畅,带一些冷硬气质。
只有眼神变了,锐气减少许多,时光沉淀在深邃的海里,显得既成熟又从容。
看着那张几乎没有什么痕迹,盛思夏想,他肯定很少笑。
笑起来好看的人,反而越不爱笑,要将美丽变成稀有物,价值倍增。
奇怪,从前怎么没人告诉过她,刚过而立之年的男人,魅力值会有质的飞跃?
他从一颗郁郁葱葱的树,变成难以攀越的山峰,她已经放弃挑战。
“我以为你喜欢叫我名字。”他说。
“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傅总别介意,”她目不斜视,语气平淡,“是你教我要懂礼貌,我不敢忘记。”
盛思夏曾暗地设想过许多次,她和傅亦琛再次相遇的场景。
她不是心存侥幸,只是觉得,这世上那么多人,随便排列组合,也存在无数可能。
除非生死,谁也不能保证,能永远避开另一个人。
只要共同呼吸着氧气,就有机率见面。
只是从没想过,会这么心平气和,也有可能,是酒精的作用,让她有些轻飘飘。
就算有些针锋相对,但以傅亦琛的风度,他不会计较。
“五年了,礼物不收,电话不接,我来见你,你把我拒之门外,”他贴近一些,声音也低下来,“我没教过你这样的礼貌。”
盛思夏心中有疑问,他什么时候找过她,哪里有将他拒之门外的机会?
她不表露,只是回答:“很显然,我不是个好学生,从小就不懂礼貌,以前你教我练字和英文,我不也经常顶撞你?”
傅亦琛轻轻一笑,什么也不说。
“以后我都会叫你傅总。”她这样强调,不远处有人拍照,白光一闪,照得她心里一团雪亮。
“随你开心。”
盛思夏担心这样绷着脸,上镜会显得严肃,她也微笑着,将脸微微侧向镜头那边。
这个角度拍出来,视觉效果最好。
几支舞后,她有些累了,借口鞋跟太高,她到一旁休息。
傅亦琛遇上生意伙伴,难免寒暄几句。
白衣黑裤的侍者托着酒盘,在人群间穿梭,她叫住他,打算取一杯酒,手指点来点去,最后还是让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