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个聪明的姑娘,脑子转得快,有时候我未必知道你心里头在想些什么,若是我误会了你,或是你误解了我,平白生出些不必要的事端,对谁都是得不偿失。”
这是宜臻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见卫珩叨叨絮絮,在一个问题上与她说了这么多话。
她竟然觉得有点儿欢喜。
小姑娘抬起一只眼皮,瞅他:“那我方才那样问,你不会觉着无礼的很,一点儿都不像个姑娘家吗?我祖母若是在的话,听到我与你说那些话,说不准都要那棍棒打死我了。”
“那是你祖母。”
少年眼神淡却很认真,“我与你祖母不一样。我希望你想说什么都能告诉我,不论你问什么,我都不会生气。”
寂静了一会儿。
“好,我记住了。”
也许是自小和卫珩通信的缘故。
宜臻小姑娘的三观已经逐渐被这只后世来的妖怪给染指了,变得和这时代的许多人都有些不一样。
在卫珩眼里,自己几乎可以像男子一样活。
想外出就外出,想说话就说话,想看话本就看话本,甚至活的要比许多男子还恣意。
这是宜臻最中意卫珩的一点。
——卫珩尊重她。
......
宜臻随着卫珩一块儿上了楼,掀开帘帐,闻见了里头的酒香与烟火。
这是许多年前,她被人捉走的地方。
如今拆了外间与里间的隔墙,在中央摆了只宽大的矮几,上头架着两只小铜锅,炭火还在锅底下烧着,一锅红汤一锅白汤,咕噜噜冒着热气,矮几四周摆满了装着各式菜样的盘碟。
这是卫珩自己改良的古董羹吃法,汤料也都是他家的厨师一次次调出来的,味道极好,又能自己选菜料和蘸酱。
一个人吃时或许没意思,但人一多了,每每吃古董羹,都能吃的极开心。
只是这汤料毕竟是卫珩自己弄出来的独门方子,给了宜臻,还是理所当然,给季连赫,那就真是看在朋友的交情上了,季连赫并不愿把这方子外传。
自从给四皇子尝过一回而对方就成了甩不掉的牛皮膏药之后,季连赫就再也没有邀外人吃过古董羹。
今日难得摆上一桌,又都是久未谋面的老朋友,季连赫这小子开席不过半刻,就已经喝上了头。
他幼时就是一个长相虎虎的凶小孩,如今长大了,越发膀大腰粗起来,任凭卫珩嘲笑了他千百遍,也不肯剃他那一嘴的胡子,十几二十的青年人,生生把自己给折腾成了一个中年大汉。
与他不认识的人,必定会觉得他是个凶狠难说话的刺头儿。
只有宜臻这些了解熟悉他的,才晓得这家伙只是外表凶,内里其实憨傻的很,这么些年,不知道被卫珩骗了多少回,但下一回,依然半信半疑地凑上去,被卫珩绕的晕头转向。
也多亏了卫珩对他没存坏心,不然他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宜臻走过去时,季连赫顺手就递了一个小木碗给她,还有一只木勺。
还有一条小棉巾。
“我已经不是小孩儿了季连赫。”
宜臻把这些东西扔回去,怒目而视,“你不用每次都拿这些东西来故意激我。”
这确实是有缘故的。
主要是幼年时,季连赫第一次见祝宜臻时,卫珩照顾她的场景在他心里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他小时候一直闹不明白,明明是他先认得卫珩做兄弟,凭什么卫珩对祝宜臻总比对他好些。
他送他重金买下的古剑长刀,他蹙着眉问他脑壳儿是不是出了点问题。
祝宜臻流着口水要吃糕,他就给拿碗拿勺。
这件事儿,让季连赫忿了许多年,至今仍然要与祝宜臻争锋相对。
若不是他心里头已经有了喜欢的姑娘,祝宜臻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对卫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