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样子,没变,和十年前还在当高中生的场景突然重叠了。
那时候顾迟是个名副其实的赖床鬼,他能十八小时连轴转不喘气却不能做到早一分钟从被窝里爬出来,早上的状态通常是钟从余先起床,洗脸漱口收拾自己,再叫顾迟起床,然后溜达下去在早点摊钱排队买早餐,确保赖床鬼不会为了那一两分钟的瞌睡而虐待自己的胃。
每一次,顾迟只要在早餐堆积摊的喧嚣声稍微伸出脑袋望一眼,哪怕只望见了一个后脑勺,就能在这一片旧巷子中立马发现钟从余。
干净,精神,出众,书包随意地搭在肩膀上,连每一根发丝都清晰,周围总是散发着光,想让人去追赶,想让人不顾一切地去跟上他的脚步,陪着他一起进步。
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属于高等层次的人。
他也是顾迟一眼看上去就忘不掉的人。
但现在很多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
钟从余还是那个钟从余,可他学会了停下自己的脚步,拉着想要拉的人一起行走。
顾迟也不再会害怕自己拖累他,成为那条杨康大道上的绊脚石。
“你……”钟从余看见顾迟朝自己蹦跶来,最后三步台阶甚至是一口气跳下来的,他下意识地张开手护了护人,再惊讶地补充前文,“怎么穿的这个?”
“哪个?”
顾迟走得急,没看清楚具体穿了什么衣服,被提醒后这才低头一看,看见一件蓝白色的外套。
“……卧槽!居然是这件!”
居然是高中的校服!
顾迟高中的时候个子在同龄男生中比较出众,原以为发展下去会成为呼吸高层空气的人,没想到毕业之后就几乎停止了生长,十年前的衣服,现在穿起来居然只是“有点短”。
才睡醒的头发没打理出成年后人模狗样的姿态,右边脸上还挂着几根白毛,想也不想就知道是那只动物的杰作,出门跑得太急了,配合着压了好几年的狗干衣服“复古”得正好。
和高中时候不甘愿起床不想去上学的邋遢样如出一辙。
钟从余像是看呆了,脸上难得露出控制不住地惊讶。
他想,没错,就是这个人,总能在不经意之间击垮自己内心的大坝,让天生短缺的感情突然溢满,然后崩塌。
“……模样没变。”钟从余喃喃道。
“什么?”顾迟扯扯衣袖,他还在回味为什么自己18岁后就没长个这个话题中,没注意到钟从余眼里的变化,“家里那只猫闹的,随手一抓居然抓着这一件了,你等我上去换件。”
“不换了。”钟从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直接拉上车,“就这样走。”
顾迟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诶不是,乖乖,我要面子,奔三的人了,装嫩呢!”
钟从余锁好了车门。
顾迟提高了声音:“啊,你这是绑架啊!”
钟从余已经把车开了出去。
顾迟赶紧系好安全带:“妈呀!你真真真来真的啊?!”
钟从余一点头:“真的。”
他不喜欢那些整天安乐等死的居民,不喜欢那个充满着油辣恶臭的环境,但那里出了一个顾迟,全天下独一无二的顾迟,自己喜欢他的那股冲劲和不服输,是他让自己知道了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钟从余却感觉自己的脑子像是退化了一般,过往的清苦酸甜都能了调和剂,凭空剩下一个念头——幸亏当时离家出走了,不然就不能遇上了。
幸好,这份勇敢被两人一起坚持了下来。
2.(钟从余一个人在国外的时候)
“嗝儿……钟从余!现在就差你一个人了,快点!”
一位姓刘的年轻人拖着半醉的声音,在一片摇滚乐中扯着嗓门吼道,生怕小声一点就不能被手机话筒收录。
“嗯,已经出门了,十五分钟后就能到。”钟从余在挂断电话前应了一声,锁好公寓的大门,转身在马路上拦下一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