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离带来的伤感轻易挥之不去,除非遇到了更有趣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慕珂路过甘州,夜晚宿在客栈时,有生之年终于遇到了一回登徒子。
登徒子从天而降,直接把姑娘头上的屋顶砸出了一个破洞,笔直的落到了姑娘的床榻上。
若不是慕珂闪的快,少不免要被砸扁。
“传说中的采花贼!?”
蓝衣的男人扶着闪到的腰站起来时,一入目的便是位国色天香的女子,正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那双灿烂的星眸落在男人的身上,透露出来的意味,大约用几个字就能形容。
[可算把你等来了!]
男人匆忙从地上爬起,顾不得心猿意马,只匆匆丢下一句歉语,便通过头顶上的大洞,飞身跃上了屋顶。
然而可惜的是,他所追踪的人,早已逃之夭夭不见了踪影。
不仅人跟丢了,还把人屋顶砸出来个大洞,如此得不偿失,男人只觉得精神倦怠的同时,身体也跟着疲惫了起来。
这还不算,他甫一转身,一入目的便不知何时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身后的貌美女子。
此时,这女子正一脸兴味的盯着他。
“你在衙门有被通缉吗?”
夜还不算深,明月高悬之际,繁星拱月而出。
可无论天上的繁星如何灿烂,都比不得姑娘的眼睛来的明亮。
对于姑娘的问话不明所以,男人只当自己的名气太大,已经被对方认出,笑着开口道:“楚某自成名那日起,早已上了府衙的通缉榜上。”
但他的轻功独步天下,自是有恃无恐的,区区府衙的通缉,还不足以让他苦恼。
然而,刚想到这里,他还没来及的开口询问姑娘为何要问这个,忽然后颈一疼,眼前瞬间黑了下去。
临昏迷之际,他听到姑娘的声音伴着夜风飘散,清脆的声音婉转如莺啼,好听的非常符合姑娘的相貌。
“也不知道把这个采花贼送去衙门能换多少钱呀。”
作者有话要说: 姑娘:你是杀手,那你喜欢杀人吗?
一点红摇了摇头。
姑娘: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喜欢杀人,可我的朋友不喜欢我杀人,所以我便不杀了。我还以为你可以成为我的剑呢。。
一点红:我喜欢杀人! 楚留香在江湖上被尊称为盗帅, 不知来历不知年岁, 成名只因其侠义心肠和独步天下的绝世轻功。
其之轻功,唯一可一较高下的唯有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但只要提起名号,司空摘星就已经败了。
司空摘星撑死只是个偷, 被提及时除了轻功和易容拿的出手以外, 便没有任何值得夸赞的地方了。
可楚留香不同。
他被尊称为盗帅,名满江湖。
人人赞之侠肝义胆, 品性高洁。多少行走江湖的少侠都将楚留香当为楷模, 只因听了他的事迹, 才生了要往江湖里走一趟的心。
他是无数被困在尘世中挣扎的凡夫俗子,藏在心头可望不可及的江湖梦。
而这江湖,正是因为有了楚留香, 才更加的生动,具有了传奇色彩。
……
可是,当下这位传奇大侠, 正坐在在府衙的地牢里, 一脸生无可恋的吃着灰。
他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 自己一觉醒来, 竟然会沦为阶下囚。
果然, 昏迷时听到那句话, 他就有了不祥的预感,而当他睁开眼睛时,那预感真的成了真。
甘州这样的穷乡僻壤鲜少有什么大案子发生,以至于整座地牢空荡荡的, 楚留香除了跟守门的老头子大眼瞪小眼外,根本看不到第二个活物。
老人家显然也很兴奋,他守了这么多年的大牢,第一回 正儿八经的看守大人物。
盗帅啊,可不就是大人物吗!
然而,他的兴奋还没来得及维持多久,就被隔空飞来的一颗石子弹中了睡穴,身子一软,他便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