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某天,某日,她如愿钻进了一只娃娃机里。
左边是狗狗,右边是熊熊,虽然还没有找到毛绒兔兔,但堪比喵生巅峰。
沈凌满足地躺在正中间,美滋滋地睡过去,直到夹子落下被腾空夹起,她滑过毛茸茸的过道,看到挡板掀起……
一只手掌伸进来。
她懵懂地把爪爪递过去。
而爪尖传来暖和的温度。
【薛谨滞留第三天,凌晨一点整】
沈凌睁开眼睛,胃里的恶心感似乎导致了那个莫名漫长的梦境。
而终结梦境的似乎是额头上温暖的手掌。
“……阿谨?你……哈欠,你回来啦?”
沈凌蹭蹭脸,放开了被窝里的热水袋去揉眼睛,“你怎么……咦,你的头发翘起来了。哇。”
薛谨坐在床边,无奈地压了压自己炸得很有艺术感的头毛。
他面无表情:“很明显,超市20元一件的一次性雨衣并不防雷击。”
沈凌没听懂,她又在对方的掌心里蹭了蹭脸。
虽然被雨水打湿了,但依旧存留着温柔的暖意……真是奇怪。
“沈小姐,你还好吧?”
对方摸摸她的额头,又摸摸她的手:“我回来时发现你似乎有点低烧。嗓子难受吗?”
沈凌摇摇头。
“肚子难受吗?”
沈凌摇摇头。
“要去卫生间吐一会儿吗?”
沈凌摇摇头。
薛谨想了想,看她的神情也不是很难受的模样,便决定去煮完粥:“那我去炖……”
“你过来,阿谨。”
沈凌挥起手臂,啪嗒啪嗒拍他淋湿的衣角:“过来和我玩一会儿碰爪爪嘛。”
这又是什么新奇的玩法?
薛谨一脸莫名地轻捏住这姑娘的手掌,稍微晃了一下。
后者揣着被窝里阿谨买来的毛绒兔子,露出非常开心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本喵全世界最伟大最厉害,终于完成了必要的礼节啦!第二十五只爪爪
【薛谨滞留第三天, 早晨六点】
卡斯瘫在总统套房的真皮扶手椅里,干涩地从嗓子里发出抱怨:“我讨厌熬夜。”
她的妹妹卡特没有理睬,用端正得体的姿势坐在另一把真皮扶手椅里, 翻动着桌上的纸片。
——这张桌子上堆满了密密麻麻的纸片,这些纸片都是黎敬雪联系猎魔公会后得到关于沈凌的相应踪迹。
多到两姐妹熬了一通宵, 还没能看完。
半晌, 卡斯又道:“我讨厌通宵。”
卡特依旧安静翻找纸片。
“我的甲状腺要出现孔洞了……啊……我可怜的内分泌……”
“卡斯。”
你不是人类,你通宵个几天几夜都不会损害你不存在的甲状腺。
卡斯当然能明白妹妹的意思, 但她满腔憋闷无处发泄, 只能继续逼逼:“我讨厌沈凌。”
“……”
“逃跑就逃跑, 到处留痕迹是几个意思啊?”
“……”
“线索文件都堆了这么高!这——么高!已经不是能不能寻找到她线索的问题了,这是‘哪个线索最有用能帮教团最快定位到她本喵’的问题!”
“……”
“整整一个晚上!看都看不完!更别提帮那个蠢货吃掉消灭证据!”
“……”
“什么叫低调她懂吗?”
“……”
“什么叫夹起尾巴做猫她懂吗?”
“……”
“什么叫——”
“卡斯执事。”
房门被推开, 身穿亚麻长袍的女人拿着一份文件走进来。
卡斯瞬间闭嘴, 卡特默默瞅她一眼,觉得自己的姐姐就是“夹起尾巴做猫”的良好范本。
“我希望你们没有在发表针对祭司的不当言论。”
黎敬雪说, 扬扬手中的文件, “根据猎魔公会提供的信息, 已经找到了最确切、时间最近的, 祭司停留过的痕迹。地点是C国A市,收拾东西跟我走。”
“是,大人。”
“是,大人。”
【与此同时, C市, 某间安静的郊外公寓】
凌晨两点整才睡着的可怜男人固然打算坚守自己“每天早晨六点半起床”的平凡时间表, 但也没什么自虐的习惯。
起码,他还没有变态到要求自己必须在六点半的时间自然醒。
昨夜又是去印度洋上空停风暴运飞机(感谢低能见度的遮掩),又是赶到急诊室趁人家姑娘睡着把脊椎接上了(感谢符文治疗产品)——别问, 问就是闪电炸得有点疼——在设置好的闹钟响起之前,薛谨绝不会有“主动睡醒”的情况,他将完全陷入深度睡眠。
长年昼夜颠倒的猎人本就和“规律时间表”没什么关系,全靠手机闹铃续命。
结婚之后,为了防止吵醒沈凌,他的闹铃声音一向调到最低,自己的听觉感官则在睡前被调到最高的灵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