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怜星发现江曙悟性太强,什么东西学得都很快,要看她出丑好像有点难。才跳了五六首歌,江曙基本上就掌握到技巧,甚至连拿了两个SSS .
跳了一会儿,身后陆陆续续来了一些年轻人站在后面排队。
这群高中生满脸好奇,似乎眼睛里在说这两张陌生面孔是何方神圣。
几个人的目光愣是江曙和季怜星两人的背影上来回横跳,其中一个妹子瞪着季怜星的腿眼睛眨也不眨一下。
两个“老阿姨”被盯得不好意思,跳完最后一首赶紧从跳舞机上下来。
“跳啊,接着跳啊!”一个妹妹热情道。
季怜星有点害羞的摆摆手,直摇头,“不跳了不跳了,你们跳。”
她拉着江曙往里走,江曙也很配合,毕竟被一群高中生围观的感觉有点太羞耻了。
“还剩六颗币,咱们投个篮吧江总,投了去吃饭了。”
刚刚江曙似乎因为跳舞没有跳过季怜星不过瘾,投篮竟然还要来一次“联机对打”。
季怜星笑她:“啧,你的胜负欲好强哦。”
“哪有,我又不会投篮。”
天真单纯的季怜星毫不犹豫相信了,直到比赛开始,两人开始投篮,发现机器不同地叫出“wow~”,她才知道江曙投篮有多厉害,一投一个准,这就是传说中的百发百中么?
季怜星急了,“啊!你这还叫不会!你这个骗子!”
“是不会啊,巧合。”江曙竟然还笑得出来。
季怜星已经落后了将近20分,最后当然是直接被吊打出局。
“江总,你真的太坏了啊!你这么厉害装什么菜鸟!”
赢了之后的江曙竟然还嘴硬:“就是手感和运气都比较好而已。”
以江曙的性格,她是绝对不会告诉季怜星,其实高中时期她是学校校队的篮球队队长,而是要营造出这种“我不会,不知道怎么就赢了”的感觉。
季怜星无奈摊手,“好吧~你赢了~既然我输了,那我就请你吃午餐吧。”她其实早就想好中午请江曙吃什么。
“午饭我请。”
“不不,我请,我好像还没请你吃过饭吧?突然想起一家部队火锅还是不错的。”她拉着江曙往外走,江曙回过神来,说:“咱们的东西还没拿呢。”
“就放在前台,逛完街再回来拿吧。”
走了两步,江曙还是觉得不对劲,哪儿有金丝雀请金主吃饭的,反正包养了这么多,她是没吃过哪个金丝雀的饭。
“不行,我请你,你又给我买泡泡玛特,又给我买抱枕,现在还要请我吃饭,不行不行。”
季怜星看着江曙表情认真,情不自禁笑了,笑得特别开心。
“怎么就不能我请你吃饭了?这也是我表达喜欢的方式啊~”
第四十一章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转眼便来到周一。
大清早,天还蒙蒙亮,江曙便拖着行李出门, 她要赶早班飞机,届时季怜星还在睡觉。
今日小雨,密密麻麻的雨点拍打在窗户上, 化成水线积在凹槽里,秋雨的到来,预示着秋天已经步入正轨。
半小时后, 季怜星迷迷糊糊醒来,睁开眼睛便去看江曙的位置,视线中,留给她的只有浅灰色的窗帘。
季怜星支起身, 发现床头有一张纸条:
【小刺猬, 下周见, 想我了随时给我打电话,手机为你24小时开机。】
钢笔字,字迹潇洒,笔锋有力, 果然字如其人。
季怜星赤脚踩下床, 掀开窗帘, 整座城市灰蒙蒙的,上空铺上一层淡淡的薄雾。
距离上班还剩半小时, 季怜星换衣服、洗漱、穿鞋出门。
同样是上班, 好像和前两天比起来又差了点什么, 特别是当在江曙家看到属于她的东西, 心里空落落的。
从江曙家出来, 季怜星撑着伞去地铁站坐地铁,空气透凉,吸进鼻腔里有种冰冰凉的感觉。
街道行人匆匆,钻进地铁站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季怜星挤进人潮中,看他们有的盯着手机;有的带着耳机;还有的不知道放空在想什么,这是当代年轻人的常态。
两个地铁站,季怜星很快下了地铁,走出站口,钻进那家最近的便利店。
“一杯美式湃客加一块吐司,吐司加热。”
说完这话,季怜星才意识到,好像这才是她原本的生活。
她是喝八块钱湃客的人,而不是能悠哉悠哉和江曙坐着喝两千八一小罐的红标瑰夏的人。
倏忽间,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袭上心头,江曙的模样浮现在季怜星的脑海中,那道虚影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