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_作者:柳暗花溟(440)

2016-09-17 柳暗花溟 异世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qíng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不应该试图自保。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我qiáng行与她订立婚约,开始时也是抢的xing质,并且没出息的看中了盈禄家地财力。当时大陆形势不稳,我得为家族着想,我想改变追风家的现状。不能过一天是一天。要为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着想。

  但后来事qíng开始不同。其实这个后来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当她跟我讨价还价。当她威胁要割掉我地子孙根,当她当着我的面跳下悬崖,我爱上了她。彻彻底底、真真正正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呢?其实不需要很多,也许只要一刹那的时间。

  我爱上了她,虽然她背着一个装满风的大蘑菇(降落伞)在我面前消失,可她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从没有这个时刻,我讨厌自己的地位,讨厌自己做为领主的责任,这让我不能立即去追她,因为还有很多家族事务都等着我去做。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追风家骑士,我绝对会立即抢她回家,等她慢慢爱上我,然后心甘qíng愿做我地新娘。可惜当时我不能这么做,尽管痛恨,但我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完成。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问父亲,他当初为什么就知道我的母亲是他一生要找的人,是他的新娘。

  他说,你遇到就知道了,这种事怎么能够言传?

  在见到孤儿的一刻,我明白了父亲地说话。那就好像心中地一个警铃,当她出现,心中就会响成一团,不管之前是多么迷惑,也会立即清醒过来。

  我爱她,很想娶她做追风家的公爵夫人,这并不是出于利益地考虑,而是我的心。可惜,我错过她了。

  因为她跳下那个悬崖,我没追过去,而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然后爱上了他。

  在追风家的比武会上,我和那个男人进行了三场竞争,最后是平手之局,其实我知道,是他胜了。比起武力,这个大陆上没有人是那个男人的对手,他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就连一向自诩qiáng大的我也不例外。

  而且在爱qíng方面,他也不输给我。

  孤儿不了解男人,所以不知道这个男人深爱着她,因为以他的能力和地位,远远不用参加这样的游戏。可是他参加了,为了她而参加。所有的容忍,所有的谦让,对这个冷酷得好像千年寒冰的男人来说,都是爱的表达。不过孤儿是一个小傻瓜,什么也不明白。

  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抢不回她,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光荣的退场,优雅的成人之美,把那块魔法石送给她当作礼物送给她。既然不能成为她的qíng人,她的丈夫,我就做她的朋友。

  追风家的祖训是对的,风是抓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享受它的chuī拂。我抓不住我的爱qíng,但我可以永远的,一直的,把她埋在我心里,爱着。

  我一直遵守着承诺,就算天下大乱,那个佣兵之王成为了全大陆的敌人也是一样。我永远站在孤儿的一边,她说要反对谁,我就反对谁,而我坚信,她不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坑害其他人的。

  我的爱去了。不知道以后我能否还会爱上别的女人。我族的长老,也就是孤儿称之为粉红斑点老头的长老对我说过:男人要保持年轻,一定要爱女人到老。如果你的真爱失去了,那你就要再找一次。前提是,前一段的爱要爱得纯粹和尽兴,不能有所保留,否则永远也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