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1_作者:姬泱(236)

2016-08-23 姬泱 娱乐圈

繁花似锦。
阳光好似清透绵薄的丝,洒在房间的落地窗上,让外面不远的海德公园显得郁郁葱葱的,有穿着白裤红衣黑帽的骑手在骑马,碧透的蓝天笼罩着这一切。

勋世奉坐在一把黑色天鹅绒的椅子上,正在看书。
他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只是阳光照在他身上,让那张脸看上去有些模糊,好像蒙上了一层雾气,却令他的眼睛更加耀眼。
如同钻石一般的璀璨。
饭桌上,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知道了勋暮生哥哥的传奇。

那一年,勋世奉25岁。
相对于他的地位,这个岁数年轻的有些过分,甚至到了恐怖的地步。

曾经是他的同行,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如果自己幸运的话,我3年Undergraduate课程可以拿到一等荣誉毕业,然后2年的硕士课程读完,在我22岁的时候,可以进入一家顶级投行做实习;然后在25岁的时候,可以有机会成为一个分析师之类的人才;但是,我绝对不可能如勋世奉一般,在这个年纪就拥有了自己的科技公司和基金公司。
如今,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
没有英国帝国大学的学位,我此生都不可能进入金融街。

思绪回来,我抬头看了看燕城的夜空。
高,而且透。
与伦敦截然不同。
也许是因为纬度的原因,英国的天空很矮,如果到了秋冬那种漫长的黑夜,则压抑的人透不过气来。

勋世奉亲自过来了。
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一个司机,一个保镖。
我想自己开车门,没想到他下来,亲自为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看了看他,他还是一身钢条一般的深色手工西装,手腕上钻石袖扣闪动光芒,呃,和他一比,我果然很像一只土拨鼠。

车子重新启动,缓缓滑行,车内一层水一般的安静。
他一直看着窗外。
从我这个角度看他,印在防弹车窗玻璃上的那张俊脸,和我第一次看到他完全不一样。
七年过去了,并不是说他老了,而是,气质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时候,我只觉得他犀利无比的年轻,甚至令人感觉到恐怖。
如今,他则是一个年轻的国王。

说到底,他之所以显得比同龄的中国人年轻许多,还是因为毕竟他没有深陷我们文化中这种近距离搏杀的、令人郁卒的人际关系,和终生蝇营狗苟、无命运的人生当中去,从而保留了一丝诡异的纯真。

上天从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得到上苍的礼物而拥有罕见美丽的大脑,更多人却好像被遗忘了一般,终生像老鼠一样,蝇营狗苟的活着。在不列颠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一件事,这个世上有两样东西最真实:英镑和头脑,而勋世奉拥有both,值得人羡慕与嫉妒,当然,更多的应该是痛恨。
徐樱桃总是痛心疾首的骂勋世奉是顶级贱\人!
这也是一种另类的仰望和崇拜吧……

他忽然说,“Alice。”
我,“嗯。”
他,“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
他为什么又问我这个?
我,“19岁。”
他,“……,未成年。”
我,“成年了。”
……
好半晌,他来了一句,“今天看你,好像中学生。”

我对着车窗玻璃赶紧看了看,嗯,一身衰衣,没有化妆,因为那些东西都没有带出来,再加上这几天我跑了这么远,瘦了一些,……,的确显得有些像中学生。

他,“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犯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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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上次跟勋世奉吃饭,吃保定府的官府菜。
菜的味道忘记了,就记得很昂贵,而且房间中的全套紫檀木的家私异常抢镜,不知道今天他要带我去哪里……反正燕城这个地方土,一般人出席红白喜事都是城乡结合部的打扮,所以上饭店不穿着他那个样子也没有关系。

车子稳当的行进着。
拐过翠峰路的十字路口,再向前,就是万荷千峰园了。
远处,亮着一盏灯。
梅赛德斯停下,我推开车门,正好是园子前面的糙坪上,脚边是一丛我从英国万水千山带回来的石楠,被车辆不小心已经压迫残废了。

勋世奉下车,他看了看周围,说,“这里以后会做成一个私人会所,不过,每周的周日上午8点到下午4点向公众开放,让这里的人依然有地方可以赏荷爬山。今天,我们先去试试这里的饭菜吧。”

他在车子的那边等着我,我慢慢绕了过去,跟在他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