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1_作者:姬泱(239)

2016-08-23 姬泱 娱乐圈

司机被他的冷笑激怒了,手中的枪向前推!
勋世奉平静的说,“果然,到了哪里都不应该疏忽,燕城果然不是我的福地。”
他到燕城换了安保人员,这才出了事。

司机,“四少,您本来不缺钱花,您在硅谷和华尔街都是赫赫威名,何必要把事qíng做绝,让三爷几乎要走投无路了。”
勋世奉,“这是我们勋家的事,你放这位小姐走。”
他说着,用眼神扫了我一眼。

司机却冷笑说,“她?算我心疼四少您,送您一个作伴的。古人讲话,芙蓉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我噗哈哈的乐了出来,在这个诡异的小空间里面格外刺耳。
司机手中只有一把枪,不敢移开,就只能用眼刀瞪我,“你笑什么?”

我,“大叔,您古文太烂,别再说了,再说就真在美帝国主义面前给咱中国人丢脸了。”我说美帝的时候,还指了指勋世奉。
我好心提醒,“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虽然您老看重我,把我比作芙蓉花,让我显得出淤泥而不染,姿色更美,不过,我更喜欢牡丹倾国倾城,所以,谢谢您的美意,心领了啊,心领。”

……

勋世奉看着司机,“爷爷临终前有遗嘱,我死了,勋暮生马上掌权,三叔一分钱好处都捞不到。”
司机,“所以,您需要活着。”
他用枪口顶着勋世奉的脑门,另外一只空出来的手,拿着一支针管,递了出来,他手中的枪已经上膛。
“四少,这是很不错的可卡因,自己动手吧。”

勋世奉似乎都没有犹豫,他拿过针管,撩起了自己的袖子,用力握拳,攥起,然后苍白的手臂上贲张出青色的血管,针筒对准了那里,一下子猛然扎进去,用很快的速度向血管里推着,可卡因很快速的融化进去勋世奉的血液中。

司机扔给我一支针管,“艾小姐,这是您的。”
我拿过针管看了看,“这玩意我可不会用。我从小就怕打针吃药,有本事你给我打针,我可不会。”
司机,“快扎,不然我杀了他!”
他的枪管又顶了顶勋世奉的额头。
我,“随便,我和他非亲非故的,你乐意gān嘛就gān嘛呗。”
“你!”
司机瞪着我。
他手中的枪,刚刚好离开勋世奉的额头,就要对着我,我拿着手中的针筒就向他持枪的手腕上猛扎过去,而与此同时,勋世奉一伸手,死死钳住司机的手腕,把让他调转枪口,挣扎之间,怦,沉闷的一声,手枪走火,司机被轰的胸口挂上一朵大红花。

84

  燕城鬼市。
这里也就是俗称的贫民窟。
燕城四面环山,是一个看上去风景极佳,却土地资源贫瘠的地方。山里没有肥沃的土地,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年景好的时候,只能混上勉qiáng糊口的红薯,如果小孩子想要上学,则需要走超过2个小时的山路到学校。日子太艰难,所以他们也会从山里出来打工,只是燕城这里本来也没有太多的机会,于是这些人慢慢聚集在城市的边缘。拥有幸福人生的人不愿意管这里,于是,十几年下来,鬼市也颇成规模。

这是倚靠一座小山包划定的区域。
所有的房子都低矮bī仄,乱哄哄的,拥挤成一团一团的。
环境脏、乱、差。
走的路面上还流淌着污水;那边的洗头房门口坐着几个姑娘,廉价风骚的妆扮,叉开腿坐在台阶上啃玉米;很多人,看上去像流民,一年到头也不洗澡的样子,三五一群,围在空汽油桶前面蹲着,桶里燃烧着劈柴,他们正在取暖;小食店用满是油腻的锅子,烧着地沟油热火朝天的煎炒烹炸……
如果说,在燕城想要毁尸灭迹,就只有这里。

幸好,我身上装了一些钱,去那边的小摊上买了廉价的白酒,磕开瓶子,洒在勋世奉身上,把他外层西装脱去,那件衣服太惹眼了。他身上的可卡因药效已发,如果说给一个迷乱亢\奋的男人找到最后一层伪装,那么就只有醉酒。

我必须丢弃那辆背负命案的梅赛德斯,还有勋世奉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他的黑莓手机,香烟和打火机,还有所有的银行卡。鉴于他这个喜欢安装跟踪器的习惯,我怕他自己的东西也被别人装上了那玩意。
果然,当你在偷偷打量罪恶的深渊,罪恶的深渊也在偷偷打量你。
所以,一切看上去只要能隐藏秘密的东西,都被我砸了,然后从汽车的油箱中取油,在背人的地方能烧的都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