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依然在摆个不停,本来天气就已近十一月,顿时,整个房间立刻充满了寒意。灯光更是摇摆不停,似乎马上就要灭了。
见灯要灭,林菲菲更害怕。
在元符宫可是整天外面都有灯光,她常常还点着蜡烛睡呢,想到这,她无比怀念现代的电灯日光灯。
隐隐的,她总觉得这风透着些诡异,到底是自然的还是……摸摸胸口上的玄紫石,似乎并无异样,看来不会有什么邪物。
她暗暗松了口气,想到自己剑法也还勉qiáng可以,于是便壮了壮胆子紧握着剑下了chuáng,准备去关窗户。
终于走到窗边,她松了口气,伸出手——
忽然,头上传来一阵窸窸嗦嗦的声音。
林菲菲立刻感到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待转过头才发现,身边并无异样。凝神一听,原来竟是老鼠在啃房梁的声音。
“死老鼠!”
林菲菲拍了拍胸脯长长吐了口气,又好笑又好气。看来这人常常是自己吓自己,刚才自己一颗心都快跳出喉咙了。
正当她自惊自怪时,窗外竟似有一道白影快速地掠过。
如鬼魅般,无声无息。
眼角余光瞟到,林菲菲立刻警觉地回过头,眼前却又一片漆黑寂静了,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隐隐的冷风和阵阵的寒意。
玄紫石依然静静地躺在胸前,她暗暗宽心,随即关上窗户回到chuáng上躺下。
然而不知为何,她又全身发冷。
脑中,竟莫名想起了多时未曾再记起的那个茅山松林边的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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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一夜虽然受了些惊吓,林菲菲竟然还没有做噩梦,因此那点疑惑很快又被她忘得一gān二净了。
新年不知不觉过去。
这三个多月她倒过得逍遥自在,虽然师父说要往金陵方向走,但她天生爱玩,想想这么早就到了目的地实在太没意思了,于是gān脆先跑镇江去逛了两个月,随后才往金陵出发,一路上她见到风景好的地方就住个五六天,就这么走走停停,倒也没再遇上十分特别的事。
终于,这一日下午,到了金陵。
[正文:第十章 疯和尚]
时人都爱将建康称为金陵,或者是由于历代佳赋名篇中多这么称呼,取其风雅吧。
金陵不愧是六朝古都,“十里秦淮,六朝金粉”,自古文坛盛地。六朝时这里成为名门望族聚居之地,商贾云集,儒学鼎盛,吸引了不知多少诗人,留下了无数风流佳话。
隋唐金陵一度冷落,到宋代却又渐渐复苏。当年的繁华虽已不再,却依旧是人烟丰茂,商市林立,江南佳丽之地。
街上,青楼林立,酒旗招摇,珠玑罗列;
河上,画舫凌波,船公、船娘们摇撸掌篙,彩船往来如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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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上元刚过,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新的生机与希望,商贩青楼都活跃无比,街巷邻里也是一团和气。
林菲菲兴奋地转了半天,直到天晚了肚子开始唱起歌,她才钻进一家饭行。
听说秦淮河灯船古代很有名啊,晚上一定要去看……她边想边环顾四周找桌子,立刻,出现了一个目标——
那是张靠窗的桌子,坐在那里,可以边吃饭边欣赏风景。
桌边已经坐了个白衣公子。
有了上次跟绿衣帅哥争桌子的经验,林菲菲有些迟疑。
她转头看看其他几桌的喧闹,不由撇撇嘴,还是走过去坐下了:这次不会那么霉又遇上个不讲理的人吧。
那白衣公子一动不动看着窗外,似乎并没发现多了个人。林菲菲点了两样菜,待小二走开,她才好奇地打量起来。
只一眼,她已经石化。
长眉飘逸如画,白衣如雪,白面胜雪。如诗一般优雅,如兰一般高华。看上去整个人竟仿佛蒙着一层神话、梦幻的光辉,根本不似这红尘中的人。
帅就罢了,没想到那俊脸上的皮肤竟比自己的还好,林菲菲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可是男的耶!
不带一丝血色,如玉,如冰,如雪,甚至连嘴唇都是白色,然而却又看上去和谐无比,并不露丝毫病态。
渐渐地,那莹白的脸转过来。
冰雪般的眼睛。
眼睛半眯着,闲闲地躺在浓密的睫毛中,仿佛从未完全睁大过一样。目光有些不真实,如云雾般的飘渺,又如冰山雪峰般的冷漠,绝无半点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