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_作者:杨翠花(75)

  他的动作的确略显迟缓,再次接起电话的时候他也没了多少耐心,只是一句指责的话还没有说完,对面一个低沉的男音劈头盖脸道:“你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叶思朝:“……”

  “安怡酒店1045,快点。”

  说完,那男人火速将通话关闭。

  叶思朝:“……”这八成是个神经病。

  叶思朝最后还是请了假,病假。只可惜孙医生这一天不轮值,接下来一周的安排又要重新安排,想到这里,他的脑神经又开始抽疯。

  在这个消息一确认的时候,整个办公室都暗地里炸开了,不过这都不关叶某人的事。

  叶思朝驱车离开公司的时候便听见了有女同事私下庆幸,他只摇摇头,颜值已经拯救不了他在女同事心中的形象了。

  叶思朝和唐逢久的故事只有开头就结束了,后面的都是两个人的自作多情。两个人自作多情可不一定会合成一块夹心饼,也有可能是一团浆糊。

  其实事情挺简单——十来年前,还不成熟的两人都爱过,但从未在一起。原因也很简单,唐逢久想要叶思朝的爱,叶思朝考虑的却是未来。

  唐逢久承受不起叶家父母的怒火,这一点在十三年前唐逢久第一次与叶思朝告白时唐逢久就清楚。

  当然,那个时候叶思朝还是直的。

  发小是个尴尬的身份,然后黏黏糊糊弄了十三年。十三年里叶思朝至少有百来次拒绝,也有百来次唐逢久的“大彻大悟”,然而大彻大悟之后该黏着的还是黏着。

  现在,叶思朝是出于发小的情谊,唐逢久却忍不住给自己加戏。

  同往常一样。

  里面的真实性怕是这二人没有一个清楚的。

  你如果问叶思朝怎么想的。

  那他一定没有想法。

  是唐逢久把他拉进了一个不属于乖宝宝的世界,初恋也为了唐逢久单方面的告白和他分手。后来还能喜欢上这个毁了他世界的人还真是“天意”,就像狗血小说里的剧情一样,不合常理。

  当叶思朝二十二岁有能力从家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唐逢久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而当叶思朝决定安定下来与唐逢久当一辈子都朋友的时候,唐逢久又与前男友分手了,那时候他的生意失败已有一年,而在新闻业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唐逢久完美错过他的低谷期。

  他也完美地离开了青春,提早步入毫无生气的中年。

  虽然他才三十岁。

  只是一个人放手,另一个就贴上来。

  比蜂蜜还粘糊的关系。

  啧,这叫个什么事?

  “我已经到了安怡酒店楼下。”他翻开通讯录发了信息过去,只是一开车门便远远看见两个男人正在争吵,一高一矮,一个高大健硕,另一个就显得相对娇小了。

  唐逢久和男人比起来要小一些,比起女人又是高一些,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白得通透,玉石似的。

  叶思朝又在脑海里给自己发小冠上了一大堆形容词,天知道他发小怎么会身世凄苦却又长得比大户人家小少爷还要嫩。至少他认识的大户人家小少爷不管内心有多嘤嘤嘤,外表都挺可靠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认识的人太奇葩,造成了这么一个刻板印象。

  叶思朝锁上车子,一下子暴露在冷风里有些吃不消,这些年的工作强度让他的身体有些透支,与唐逢久对面的男人比起来显得瘦削。

  那个男人要打架他是打不过的。

  “你放手!大家好聚好散,何苦死死纠缠?!”唐逢久这一句让整个酒店门口都人都清楚了是谁纠缠谁,有些知情的瞥了一眼脸色越来越黑的男人,低头快步走开,也只能在内心给唐逢久点一只蜡烛。

  唐逢久自然知道纠缠他的人是谁,这时候却只想闹得人尽皆知——那是一种隐秘的快乐,一种精神鸦片。

  无论如何,他唐逢久都不是那种靠身体上位的人!

  正在安怡酒店的老板脸色越来越黑的时候,一只手扶住了脸色惨白的唐逢久,阻止他往外拔时将自己甩出去。

  唐逢久苍白的脸色上出现了一点颜色和精神:“朝朝!”

  是叶思朝,他听见唐逢久的称呼只是飞速皱了下眉头,接着很快抹平,对对面的男人报以公式化微笑:“荆先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洽谈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