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_作者:杨翠花(77)

  唐逢久那双会说话的双眼立刻表示了他的委屈与不满。

  “那个救朝朝的,叫花想暮?”唐逢久将床单一角折起又散开。

  “嗯。”

  “朝朝没看见他就晕了,怎么知道是他?”

  “只有他叫我朝哥。”叶思朝转头盯着窗外,不去看唐逢久自带魅惑加成的泪眼。

  “以前小蝶儿也这么叫啊!”唐逢久声音里的颤抖都遮不住了,可这一句话却彻彻底底扎了叶思朝的心窝子。

  男的,只有花想暮这么叫。

  女的……

  叶思朝冷笑:“你觉得你有资格提小蝶儿?”

  唐逢久脸上血色尽褪,恰好医生来测血压,他忙不迭走了。

  周蝶是唐逢久做的第一件坏事。

  唐逢久前脚刚走,一位熟人进来和替他检查的医生打了个招呼。

  “老孙?你今天不是休息吗?”

  “你没瞧见我?我刚才不是一直跟在病人家属身后?”

  替叶思朝看鼻窦炎的医生此时一身休闲装,算不上年纪大,却被同事叫做老孙。

  他搬了根凳子坐在病床边,伸手探了下他的手腕。

  “孙医生还会诊脉?”

  “形势所逼……第几遍了?叫孙哥。”

  “好,孙哥。”叶思朝只当他是学医学得多才能在竞争中赢下去,并未想别的。半晌,孙迟羽杵着下巴想了会儿,还是甩出了那句话:“思虑过重,今天有什么不对劲的。”

  “晕,还有……耳朵不大好。”

  叶思朝在唐逢久说出口之后才清楚先前的电话是怎么回事,明明唐逢久的哭声不弱,却被他当做水龙头坏了的嘎吱声。

  在行车的过程中也没有怀疑过这是一场意外。

  听力、思考能力都大幅下降。

  “最近这几天最好都不要出门,风大。”

  孙迟羽这话反倒提醒了他手边软乎乎的感觉有些异样,低头这才发现是一条棕色的围巾。

  “花老师的,你昏迷的时候还冷得发抖。今天他请我和我弟吃饭,就在安怡酒店对面。”

  “巧。”叶思朝笑笑,伸手要将围巾递给孙迟羽,他起身按住他的动作,笑道:“花老师说你原来的围巾旧了,这是路上买的,待会儿把钱打给他就行。”

  “送的?”

  孙迟羽点头。

  叶思朝笑笑,脸上血色回来了些:“得,又要请客了,孙哥一起?我做庄。”

  “行,等你的传唤。”孙迟羽并未推辞,而叶思朝也是不喜欢推辞的。

  叶思朝被那么一砸,脑子里越发混沌,又是头回醒来见有人呆在身边,心情莫名就好了点,便多说了那么几句。

  二人聊了一会儿,叶思朝问到花想暮的去向,恰好孙迟羽的手机响了。

  “他和我弟下午的课,你待会儿自己打电话问。”

  叶思朝若有所思地点头:“也好,我也困了。”

  孙迟羽看了眼手机来电,与他道了声别便匆匆离开,病房里冰凉的白色又缠上来,只有脖子上的男式围巾还有一些体温。

  他觉得应该不是自己的体温,因为所有人都说他没有体温。

  持续的高温将他沉入梦中,梦里那年他二十二岁,与人合伙办了一个公司,恰好挣到了第一桶金,这时候的他还很天真,急冲冲想要问问唐逢久是否有意和他一起面对父母的怒火,然后便见到了正在为新晋男友笨手笨脚地织围巾的唐逢久。

  唐逢久的脸上溢满阳光,在那个冬天都是那样温暖。

  叶思朝是唐逢久头顶的白月光,而从那时候起,唐逢久便是叶思朝心口的朱砂痣。

  当白月光被云彩遮住,朱砂痣偏生开始变得腥红。

  离开唐逢久的小出租屋的时候,无意间路过了一家饰品店。明明那贴满粉红星星的店面很不合他的审美,他的视线还是鬼使神差地粘在了一条围巾上。

  然后这条围巾他便戴了八年。

  但从这一刻起,过去八年的独宠没了。

  “你爱我我不爱你”的幼儿园游戏?

  恕不奉陪!

  第三章

  孙迟羽到病房外的花园里接的电话,恰好可以从窗口看见将脸埋在围巾里已经入睡的叶思朝。

  电话里的郑骥归连着唤了三四声先生才将他从叶思朝的身上引回注意力。至于为什么孙迟羽会盯着叶思朝,他已经通过415问得一清二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