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遗憾,打脸打得再厉害也没用,逝去的爱人和青春都已经不在了。
男主见一个爱一个的性格也有了来处,他不是不深情,不是不专一,只是白月光早已化为忘川孤魂,阴阳两相隔。
后来遇见的女孩长得再美,出身再高,性格再好,那也不是他的菜,也不能令他背叛自己的爱情。
这样的《异世为王》,有爽点、有虐点、有智商、有黑化,情节合情合理,文笔也越来越好,虽然是种马文,但并不低俗也不无脑引人反感,也难怪当初谢安歌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领了贵人剧本的温莎侯爵,在女儿的撒娇下,从财富、人脉、权势等方面大力支持从小地方来的女婿,补上了男主的短板,而男主的表现也没有让温莎侯爵失望,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超出期待。
城堡前,已经有不少马车来到这里。
进入城堡后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无数衣冠楚楚的男女面上带笑,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毫不意外,谢安歌在这里见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据说,侯爵女儿前段时间刚从英格兰都城多伦多回来,她在都城结识了不少朋友,这次生日宴会一并请了回来。
其中几个少女非常低调,一直在角落里,为首的少女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礼服,宽檐的帽子遮住了眼睛,从礼帽上垂下的面纱掩盖在洁白如牛奶的面庞上,哪怕不能看见她的全貌,从她的身姿、言行中仍然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着良好修养的淑女。
比尔穿着一套深蓝色礼服,一般而言这种礼服讲究的就是一个合身,或者说紧身,他觉得紧绷绷的,有些不方便行动。
校服和神职人员的服装虽然也讲究个好看,但实际上有点宽松,穿起来要舒适得多。
比尔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子,看谢安歌的表情还是那样无所谓,忍不住问道:“安格斯,穿这样的礼服你不难受吗?”
怎么可能不难受?前面两个世界的衣服可大多是宽袍大袖。
谢安歌脸上挂着完美的微笑,一面毫无波动地回答,“比尔,忍忍就好。”随即他指着蓝色礼服少女说,“看!我们的老朋友!”
“我看不出来她们是谁。”比尔被转移了注意力,诚实地摇摇头。
“是莉莉她们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起这是一个穿书文,也该把原文男主拎出来遛遛了→_→
第69章 神父16
很快,谢安歌就发现了另一伙人,虽然这些人用变形魔法做了伪装,但他记人从来就不是只看外貌的。
他们的速度比谢安歌想象的要慢。
从神学院到尼福尔海姆,几乎跨过了半个大陆,不过魔法世界的速度也根本不能用常理推算。这点距离,用传送阵的话不过一瞬间,但在梵蒂冈除非得到教皇的准许,否则是禁用传送阵的。
谢安歌也是得了老师梅尔斯的帮忙,才拿到了准许。
用其他交通工具,飞毯、飞艇、亚龙、飞行魔兽、马、船只之类,快的话三五天也就够了,慢的话一两个月都很正常。
谢安歌从来不小看同学们的本事,对他们这一次的速度着实有些意外。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们早就到了,只是一直隐藏在尼福尔海姆,没有现身罢了。
有些人的投胎技术真是让人嫉妒啊……
“布莱恩少爷,这边请。”温莎城堡的管家一身黑色燕尾服,微微弯腰致意,一头白发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头发都驯服地待在应该待的地方。
要谢安歌说,这个管家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温莎侯爵的家生子,还是那种世代为这个温莎家族服务的,在某种程度甚至可以代表温莎侯爵的脸面,能让他亲自服侍的人想必不是什么小人物。要知道,谢安歌和比尔刚才进来时,只把邀请函一出示就算了,根本不要指望有人引路。
果不其然,管家身后,一个美貌的贵族少年摩西分海般走了过来。
他的脸色是贵族们推崇的苍白,偏偏唇色微红,顿时如画龙点睛般显得活色生香起来。他下巴微抬,眼神倨傲,大步走过来中有种睥睨众生的气势,在一群人高马大的小弟们的衬托下,这种气势更强势了。
不少少女已经用精致的扇子挡住了脸,从扇骨的缝隙间仰慕地看着少年,捂着胸脯,几乎晕厥,仿佛集体被丘比特的金箭击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