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大办了洗三,陈府宾客云来。
陈父抱着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儿,看着儿子褪去红皮,变得白白胖胖,眼珠子又圆又黑,跟塞外来的葡萄一般,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娘子可算是苦尽甘来了。”兰姑掖了掖盖在娘子身上的被子,瞥一眼后院,“有了郎君,日后的好日子——且长着呢!如今,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
“兰姑放心,芸娘省得。”陈家娘子抿嘴一笑。
为母则强,为了郎君,怎么着她也得活得长长久久!
几天后,谢安歌总算能看清楚东西了。
木摇篮,木栋梁,绸缎小锦被,双丫髻,双平髻,绣花上罗裙。
——这彻底证明了谢安歌的不详预感。
他穿越了,婴儿穿。
死而复生,死去的谢安歌在异世界活了过来。
这个时候,谢安歌难免庆幸爷爷早已死去,不必白发人送黑发人。
至于爸妈,有弟弟妹妹总不会太过伤心。阳阳和月月还小,记事不牢,用不了几天就能忘掉哥哥。
既来之则安之,活着就活着吧。
但他完全听不懂周围的人在说什么,全身软绵无力,张嘴就是哭声加口水,本色出演了一个纯正的婴幼儿,丝毫不费演技。
#小说误我,说好的穿越之无障碍听说读写呢?#
想到这里,谢安歌嘘了一口气,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自己一朝还童的事实。
好歹,还可以从头开始学习说话呢。
五年后。
日光铺满大地,热气蒸腾而起。
官道上,一支商队逶迤前进。
路上的行人,官道旁的野草,负重的畜牲,无一幸免,在毒辣的日头下,皆是蔫头搭尾的。
商队最前头是一个满腮胡须的大汉,他身着劲装,肌肉把衣服都撑得鼓起来了,骑着高头大马,眼里蕴含精光,一身的彪悍之气。
稍后,大汉在双目上手搭凉棚,往前眺望了一阵,高声道:“弟兄们!提提神!前面一里地便是一处树林,那里十分阴凉,还有一条小溪,到那里咱们便可歇一会儿了!”
他的声音极为洪亮,说起话来震耳欲聋,十分有说服力。
话音一落,周围的大汉们都大声应是,嗓音兴奋,显得对领头的大汉十分信服,对大汉描述的场景充满了向往之情。
领头的大汉看似粗鲁,实则心细如发,他心知天气这样酷热,大家伙都受不了了,只得这样望梅止渴,让众人好受些。
而且,李大郎也没有说谎,只是那处小树林离这里不止一里地罢了。
李大郎黑红的脸庞上,汗水如雨直下,他直接用袖子一抹,骑马往回走到一辆马车前,细细地禀报了此事。
陈家阿郎闻言,也不摆架子,只真诚道:“一切有劳大郎。大郎一身本领高强,义勇双全,只做个镖师岂不屈才?”
不等李大郎说些什么,陈父的眼神充满了暗示的味道,又殷切道:“待回了锦州,务必让某设宴款待尔等,让某一尽地主之谊。”
李大郎面上看似平静,心里对主家的信任和邀请却颇为意动。
走镖终究不是一个长久的营生,一旦老去,落得一身伤病不说,钱财也未必充裕。还不如找个和善的主家,做个护院来得好。
只是他笨嘴拙舌的,也不知道该说些好话,只抱拳向陈父保证道:“必不负阿郎所托。”
神情坚毅的李大郎雄心壮志地回到前头。
陈家阿郎微笑颔首,放下了帘子。
作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他也有自己的思量,如今晋朝隐有乱象,盗匪横生。与这样有勇有谋的人结交并不吃亏,多一个朋友多一条后路。
他没想到,一想成畿,这条后路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宽敞的马车内,原本摆着的冰盘已经化为温水。
芸娘掏出手帕轻轻抹去额头上的汗珠,轻声细语:“真是一年比一年热。”
“娘,凉一凉。”小豆丁谢安歌摘下脖子上的寒玉,贴到他这一世的母亲头上。
“长寿有心了,”芸娘纵使在如此炎炎夏日之下,笑意仍旧温婉如江南烟雨,将重金求得的寒玉挂回谢安歌的脖子,“娘不热,长寿还小,合该凉快些。”
长寿是谢安歌的小名,寄托了父母对他最纯朴的期望。
就这么一个心肝宝贝,陈家父母到现在还没能取得一个能配得上儿子的大名,就一直用着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