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叹了口气:“它陪我度过这些年,我虽喜欢它,但是养它的钱粮却费了不少。无奈只好带它上街玩杂耍。它心情好了,就能耍两下,让人给点打赏;心情不好,也就罢了。左右我还有积蓄。”
陆时安赞同地点点头,可不是吗?熊猫那是好养的吗?
离开前,也没能见到这只滚滚的杂耍表演。陆时安觉得,毕竟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遇见国宝嘛,能给点打赏也是应该的。所以还是给了那人二十两银子。
那人诚惶诚恐道:“怎好叫公子这般破费!”二十两银子呢,有这钱,在哪花费不好,非得打赏给他?
“不是给你的,是给它的。”好好照顾国宝吧,只能自己打打牙祭,混得委实惨了些。
那人千恩万谢地目送陆时安进了其他店里,笑叹:“如今可全托了你的福了!竟然得了二十两,咱们回家,给你加餐去!”
程玉倒是见惯不惯了。自家大哥,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会很大方。自家新的猫舍狗舍,都是大哥叫人来做的,请的工匠手艺很好,花费的钱也比较多。虽然大哥后来发现自家两只猫,都是不爱睡猫舍的猫。他们宁愿睡在硬邦邦的架子或者盒子里,甚至往鞋子里钻,都不会去睡猫舍。还好现在都长大了,不然,每次下床都要看一下,自己的鞋子里有没有长出一只猫来。
“小玉,你看那家成衣店,卖的是骑装,不如我们去看看吧。”现代有情侣装,他和小玉到现在都没有情侣装呢!趁这次没有陆时恒这个强势电灯泡来发光发热,他就要大摇大摆地在街上和程玉穿一样的衣服,委婉地秀个恩爱!
程玉不知道他的打算,毕竟古代没有情侣装的书法。
店里是个大娘在做生意,她一见陆时安和程玉,就高兴起来。他们衣着不错,虽然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但是一看就知道是贵重的衣料,看起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他们身高体重都很合适,偏瘦,也都是个子高,容貌好的少年人。这样的客人,只要一试穿她家的衣服,看起来就很潇洒精神!
所以,不怕他们不会买。
于是,老板娘就打了十二分精神为他们选衣服。说是要一样的衣服,她也不奇怪。
这两个少年人,明显不像是兄第。虽然那个清秀一点的少年,一直称呼那个俊朗一点的少年为哥哥,但是两人毫无相似之处,约莫就是情哥哥!
多少契兄第,在外都是哥哥弟弟地称呼对方,她是看得多了。但是少说少看,才不会惹人厌烦。所以当她看到那个是大哥的少年给他的契兄弟系腰带,梳头发时,就直接背过身去。人家虽然年龄还不算大,但是这点情趣还是能无师自通的。
陆时安看见老板娘背过身去,就一下子偷偷在程玉脸上亲了一口。看见程玉做贼一样心虚地左右看了看,他就不由得坏笑起来。
“大哥,别闹了!在外面呢!”程玉通红着脸,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脸。
陆时安道:“那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回去之后再这样闹吗?”他把‘这样’这两个字的发音咬得重重的,简直可以说是很流氓了!
程玉软软地拍了一下陆时安的胳膊,陆时安见好就收,不再逗他了。
他们买的东西不多,但是很杂。阿大身材魁梧,拎着这些并没有觉得费劲。陆时安到家之后,掏出荷包给他。阿大知道这是吃酒钱,也没推辞,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去复命了。
很少有人会在大街上穿一样的衣服,且还能穿出不一样的味道;来,所以他们的回头率还是很高的。
自觉炫耀得很过瘾的陆时安心情极好地回到客栈,和程玉一起收拾今天买过的东西。
程玉还以为大哥是因为欺负了他,所以心情很好。导致陆时安一笑起来,他就很不好意思。不过,从某种程度来看,陆时安确实觉得逗逗程玉,能使他心情更好。
可惜这时候没有罐头的技术。将氧气全部抽出来,也不是那么好操作的。不过经过煮沸的羊奶,放在密封的广口瓶里,再次在沸水中加热三十来分钟,趁热就用木塞塞上,再用蜡封口,也能保证保质期的长久。据说蜂胶也是可以加强保质期的,可惜成本有点高了。
假如能找到便宜且合适的货源,在羊奶里面加一点蜂胶,羊奶也不容易坏,而且蜂胶对人体也是很有好处的。这个以后慢慢寻找,大约也能找到机会,古代的蜂胶,大约不会特别昂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