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色彩(快穿)_作者:甘笔(672)

  虽说母亲常常跟他抱怨史软这里不行,那里帮不到他,可他这么大的人了,又有小叔叔替他帮手,哪还需要史软精明能干呢?

  她只要安安心心在燕家当个傻白甜少夫人就好了。

  当然,气质品味该培养的还是要培养,毕竟走出去不能让人说闲话。

  除此之外,其他的就交给他吧。

  他正美滋滋地想着,就听到了史软苦口婆心劝好朋友的话。

  史软是真的把初霜当成了唯一的朋友。当初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外面打拼,糊口还来不及,哪里有闲心交际?等她进了燕家,才发现身处的圈子跟她先前天差地别,那些贵妇人贵小姐们面上和气,其实内心九转十八弯,骨子里就透着看不起人。

  感觉到这点,史软就没打算和这些人深交。

  在插花课上遇到初霜,这人又帮她解过几次围,她才渐渐把初霜当成了好朋友。等真正了解了,她发现两人虽然性子截然相反,相处起来却相当舒服。

  就这样,她们的感情越来越好。

  不过,要说劝阻初霜收留那个陌生人,有一半是因为她确实看在朋友的份上,另一半则是因为,她内心一直对当年的事自傲着,却不认为别人有资格复制她的路。

  哪怕初霜救回来的人很大可能不是富家子弟也一样。

  燕岭和她的感情,本就该成为绝响,让人仰望,而不是踩着她的脚印追随。

  “你没想过,如果他不是什么好人,你家里人会同意你们在一起?话说回来,要是他真是变态或者杀人犯,醒来第一件事先把你劫持了怎么办?你不是很危险吗?”史软语重心长地说。

  初霜苦着脸想了一会儿,这才吭吭哧哧地说:“可是,可是,你和燕少爷,当初也是这样,他也没劫持你啊。”

  “那是因为他是燕岭啊。堂堂燕家大少爷,怎么可能会干出那种事?”史软说。

  “还说呢,你救他的时候又不知道他是燕少爷,还不是救了。”初霜并不服气,小声嘟囔着。

  史软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原本有些话,她是打算一辈子烂在肚子里不往外说的,也一直是这么做的。但初霜的不听劝让她不高兴,让她就算私下里说破真相,也想让对方知难而退。

  她低笑了一声:“你真以为我会傻到把一个不明身份的重伤者带回去?”

  “啊?”初霜扭头看着她,一脸不解,紧接着是震惊。

  “笨啊你,我当然是猜出来了,”史软说,“虽然不知道他是燕少爷,但他身上的衣服可是高定,我在电视里听一个专家讲过这方面的知识。能穿这种衣服的人,可不是无名之辈。”

  当初把人救回去,无非是打算卖个好儿,给自己的未来找一条路罢了。

  在后面偷听的燕岭一愣。

  怎么回事?阿软说的这些话,单独拿出来没什么问题,怎么放到一起,他就听不懂了呢?

  什么叫猜出来了,什么叫不是无名之辈?

  前面的史软并没意识到自己掉了马甲,还在侃侃而谈:“带回去之后,我帮他上药时,正巧看到电视里播的新闻,说燕家投资的大厦建成,燕少爷出面亲自剪彩。”

  看到了,才知道她救的人原来是燕岭。

  接下来,所谓的被燕岭强迫也只是顺水推舟下的半推半就。不过她是真没想到,燕岭那么有本事,竟然一次中标。

  初霜被她说出来的话震惊了,“可”了半天也没说出下文。

  “初霜,你是我朋友,我才把这些说给你听。你千万记着,做人,尤其是女人,笨点儿可以,但别太傻,要学会保护自己。那个人,你真不能留。”

  “那你养的孩子又怎么说?”半天,初霜才找回自己的舌头,不甘心地问。

  看好朋友仍然没被彻底说服,史软更加不爽:“这些都跟你没什么大关系,你只要记住,当女人,做事没有底线,把自己全抛出去为对方付出,那才叫真傻呢。”

  其实史软最后这句话并没什么错,尤其站在女人立场上看,是很清醒的宣言了。不过结合她前面那几句,就让人觉得不太是滋味。

  尤其燕岭,一直把未婚妻当傻白甜看,当初舍了史雨清而选史软,也是认为她更清纯更不做作,没有心机,是他喜欢看中的类型,又是他脑子里多年以来的白月光原型。

  没想到今天白月光脱了外衣,竟然是粒普通的白米饭,还有点儿隔夜发馊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