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于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后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么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么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后听到好色二字,他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