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说话了,拿过魏叔手里的水壶喝了几口。魏叔见我总算是没把包子给干呕出来,稍稍放下心走出了营帐,并嘱托侍卫们守好我。
说来讽刺,我活了两辈子,只真正地恨过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我畏惧着阿史那,厌恶着阿史那,却并没有多恨他。我一直觉得,站在他的立场上,我们是“外族”,驱逐外族,成就自己的千秋霸业,是身为帝王的必经之路。我亲眼目睹了亡国之景,亲身经历了五马分尸之痛,结果轮回了百年千载后,到底还是把那些个悔恨从心里淡去了。如今我重生过来,本就想安安分分地当个勤政的“王”。跟阿史那拼一拼,对得起国家百姓,尽力便好,没拼过就凉吧,横竖这剧本原本就是个悲剧结局。
然而此时此刻,我却在想,我绝不要输给阿史那,也不能输给他。我恨他,发自肺腑地恨,恨不得生吃他的血肉。
我终于明白了,之前那个与世无争的我,只是虚伪罢了。我并不是什么都看透,什么都不在乎的“仙人”,而是因为那时的我还没经历过永失我爱的彻骨之痛。
以往的我不曾拥有过想揣在怀里藏起来的宝贝,所以什么都放得下。然而如今的我有了珍贵之人,我精心呵护至今,连一手指头都舍不得戳的宝贝,仅隔了一天的光景便满身血污地躺在那里生死不知。我可真是可怜又可悲,仁慈是胜者的胸襟,败者的借口。这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虎狼才可为君,你难不成要羔羊躺在豺狗的嘴里念叨众生平等?
全是屁话,全是迂腐。我做不到原谅我的仇人,我连自己的爱人都守不住,还拿什么去谈仁义道德。
关内百姓,皆有父母兄弟,骨肉亲眷。虏祸肆虐,铁蹄踏处,便成家破人亡。我的父亲、皇姐、也死于阿史那之手,然而我没有亲眼目睹,心中竟还能平静如斯。是我狼心狗肺,懦弱可欺,竟不止一次地给自己开脱——我努力过了,你又能让我怎样呢?
怎样?怎样!哪怕有朝一日,阿史那的马蹄子踩碎了我的脑袋,我化为厉鬼也要把他的心脏给挖出来。我要带着他一同坠回地狱,把他按进油锅里。渡不成神,我就为魔;当不了人,我就做鬼。只要我还有一丝魂识,也要找到阿史那的踪迹,把他撕碎,扯成粉末,让他再也无法祸害世人。
我捏破了手中的水壶,热水洒了我一身,烫烂了皮肉冒出一缕白雾。外头的侍卫听见声响,进来一看,慌忙拿过凉水跟汗巾帮我擦拭。我正要拒绝他的好意,老郎中的小徒弟突然走了进来,磕磕巴巴地说道:“殿下...师父把他们救回来了...”
我呼地跳了起来,顶翻侍卫冲出营帐。隔壁的帐篷里,老郎中正在清理一地的血绷带,见我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低声嘱托道:“殿下。他们的命,按理说是保住了,但是能不能醒过来就得看天意了。”
“好好好...”我扑过去握着钟伯琛的手,旋即又惶恐不已地问道:“为什么手这么凉?”
老郎中指了指从钟伯琛跟阿兰桑身体里取出来的一堆箭头:“这位大人伤处虽少,但伤得太深;那位姑娘伤处很多,但未伤及要害,算是万幸。总之他们二人失血过多,需得好生静养。殿下还请宽心,一切自有命数。”
我怔然地看着钟伯琛毫无血色的面颊,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我不想信命数,因为我们二人的命数都很糟糕。我死无全尸,他自刎殉情,半斤八两一对儿倒霉鬼。我觉得我还是信一回神仙,信脚丫子很大的仙女姐姐,也信我的父皇。既然我是来偿还前世罪孽的,那么钟伯琛的情债我还没还清,你们不得擅作主张地带走他。求你们二人在奈何桥上截住他,把他一脚踹回来,或者拿画轴给抽回来。既然你们可以给我开后门,那再给他开个后门也无伤大雅。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想了一通,回过神来,老郎中跟小徒弟已经离开了。魏叔说他们二人已经走远了,仅留下了药。我又问有没有给老大夫赏金,一定要好好嘉奖他。如若钟伯琛跟阿兰桑公主醒了,本王扔一座金山给他。魏叔一脸无辜地递给我一物:“那老头说,赏金在很久前就给过了,是殿下亲手给的。”
我接过那东西一看,竟是我的“黎”字腰牌。我猛然间想起那位老郎中和小学徒究竟是谁了。当初在邺城,我给岑蛮求药,一药铺老板送我药和干粮,我便把腰牌抵给了他。而这位药铺老板就是今日的老郎中,他的小学徒则是那个把我当成贼,拿烧火棍给了我一下子的小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