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周围上万的军队,还是前方狂暴风沙中的红衣少年,都是无法抗衡的存在。
对于这上百上千的暴民来说,这是他们生平第一次懂得什么叫作敬畏。
苏越泽一字未说,他身边的平凡少女却代他宣布:
“投降入军者——活!反抗殿下者——死!”
这是无欢让苏越泽身边人改的口,无论苏越泽未来的国家叫什么,他终将是一位帝王,而帝王,就该被尊称为殿下!
无欢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他要将苏越泽推上那最高位,决不能让他辛苦争取的结果最后被苏辰逸或者别人拿去,从踏入西北的那一刻,无欢注视着苏越泽的背影,就决心尽自己最大的可能辅佐苏越泽,这个与他无亲无故却至关重要的未来帝王!
无欢很清楚,苏越泽比锦昊更适合做一个王,尤其是推翻一个朝代的王,锦昊永远做不到苏越泽的狠绝,锦昊还有家人、有软肋、有仁慈,他还有很多东西无法舍弃、不能失去;苏越泽的心中没有情、没有爱、没有怜悯,他失无所失,再也没有任何弱点和破绽。
所以,无欢要借用苏越泽这把剑为他的未来杀出一条血路,最终,他与苏越泽各取所需。
无欢不是没想过若有一天无法与苏越泽利益一致时,被苏越泽反咬一口,所以他用到了蛊这种阴毒折寿的法子。
六哥将蛊虫交给他时曾经劝解很久,无欢还是做出了坚持。
若有未来一日苏越泽翻脸无情,那么,无欢就会触发他体内的蛊虫,哪怕是相隔千里,只要无欢的意念足够强烈影响到自己体内的主体虫,苏越泽就会死亡。
那个蛊虫本就是双头,斩去其中一个头就会进化出一只头虫,而本体的虫则决定头虫的生死。取出两只蛊虫的方法,只有无欢的六哥有能力操作,就连无欢也没有办法取出。
无欢想好了,他活着的时候可以护得住孩子们,但是不代表以后可以,所以他甚至长远地想过,若是他死了,就把体内的本体虫放入常欢的体内,常欢是他最亏欠的孩子,自然也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孩子。
苏越泽的军队在短短一个月扩充到一万八,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这个数目远远超出了苏辰逸的一万预计,如果吞得下西北最大的势力帮派,苏越泽的军队大概能在两万五左右。
那些暴徒做梦也没想到,入了苏军后吃得好、穿得暖还发军饷,他们以前咋没发现当兵的这么财大气粗有前途呢?
原来混乱的大西北,在苏越泽的军队入驻之后,越来越井然有序,被收服的那些五大三粗的土匪强盗不再胡作非为。
呃,主要是因为没时间,军事训练占据了他们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
军营里以武力说话,以拳头的厉害程度拿钱财和美人,你可以蛮横无理,可以一个人霸占十个人的奖赏,只要你有那个能力!
如果你没有那个实力,那就抱团,用团队的力量完成任务。你可以一个人杀十个,也可以十个人智取一百个,不计较细节,只看结果!
无欢深知这些西北的暴民天性就心狠手辣,若是强行规范起来,只能适得其反,就像野兽,拔去他的爪子和獠牙,那么,还怎么靠他们捕杀猎物?
苏越泽一开始出场杀杀只是为了震撼人心,无欢才不会把他一直当牛使,等收编的暴民足够一千人时,无欢已经让苏越泽退到后方,只管大手一挥,就看那些暴民们帮他们收编更多的暴民。
但是,扩充军队的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无欢还是遇到了让他头疼的大问题:如何一口吞下西北地区最大的帮派——西北帮?
传说中西北帮的帮派头子长得像黑熊一样结实魁梧,一巴掌就能把人扇死。
长得可怕原本也不要紧,最可怕的是,他娶的女人金三娘样貌奇丑,却是武功极高,苏越泽就是天赋再高也不及无欢的大哥闻仲吧,而金三娘,在江湖上的名声却不见得比闻仲弱。
思前想后,无欢决定智取。
据说那个黑熊头子无比好色,养了一帮漂亮的女人,金三娘也不管。
要知道,这世界漂亮女人很少,可是竟给这黑熊头子捞到好几个,可见这男人的实力。
“要不然用美人计吧!”无欢终于开口建议道,“等靠近了他们的老大,再出手,这样伤亡最少!”
苏越泽:……
无欢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越长越好可没成年的苏越泽,再看看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姿色平平的少女,忍不住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