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会演戏的我现在重生了_作者:偏翩(139)

2018-10-29 偏翩 复仇 娱乐圈

  ……

  是啊,接真人秀也好,接代言广告也好,接流量IP剧也好,只要保持足够的曝光,时常在公众面前刷脸……

  不需要付出什么,就可以活得非常非常好了。

  有钱、有地位、有人气、有时间、又轻松——

  这是所有人都心驰神往的生活。

  也是娱乐圈中很多小生原本演技不错,在走红之后,反而演技不断倒退的根本原因。

  因为想要的东西太唾手可得了,所以就不会再珍惜每一个演戏的瞬间。

  所以就变得吝啬于付出每一分额外的努力。

  但他们,包括那时的周玉和自己,都忘了艺术品——那些真正成为经典的,被人们永远铭记的东西,本来就是需要无数的心血和精力才能浇筑而成。

  他曾经,为了钱,为了爱情,为了事业。

  放弃了无数个可以参与这些瑰宝诞生过程的机会。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难道他要重蹈覆辙?

  明明有一个这么好的剧本,这么好的导演摆在眼前,却因为所谓的时间成本,所谓的商业价值,而放弃一个最好的选择,改换其他的导演?

  周玉和的双手渐渐紧握成拳,孟川对他说的那些话一次又一次在他的耳边回响。

  而每回响一次,他的血液就会沸腾一分,一种叫做热血的冲动就会不听使唤地在他的四肢百骸中横冲直撞。

  他的血液,他的骨髓,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地叫嚣!

  最后。

  轰地一声——

  将他的所有理智付之一炬!

  他拿过自己的连帽外套,随意地在桌上抓了一把手机和零钱,就冒着雨出了门。

  *********

  A市的老城区内。

  虽然近年来A市的娱乐产业发展迅速,带起了整个A市的经济,但在老城区,A市仿佛还保留着它十几年前的样子,纵横交错的小巷像树枝一样盘踞在城市的一隅,破旧的矮墙,脏乱的街道,空气中若有似无的膻气混着泥土气息,不管是谁经过,都会忍不住捂住口鼻。

  然而,即便是这么脏乱的环境,也总还是有许多无家可归之人蜗居在这里,他们不求大富大贵,也不求温饱,甚至连稍微像样的工作都不敢奢求,只是像蚂蚁一样紧紧攀附这根快要腐烂的树枝,只求不要被人随便捡起,然后丢弃就好。

  只要不被这座城市抛弃就好。

  一个逼仄矮小的破旧平房里走出一个光着膀子,穿着老旧泛黄的沙滩裤的年轻人。

  他身上的皮肤很黑,明显是常年暴晒的结果。

  身上除了黑之外,还有一些说不清的脏污和伤疤。

  头发长到了肩膀处,乱糟糟的,也不知道是多久没有洗过一个像样的澡,才会糙成这样。

  他拿着水壶,正想到街口的水龙头去接点水,谁知这时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穿透薄薄的雨幕:

  “嘿,哥们,你就住这儿啊?”

  年轻人打了个激灵,转过头,看见细雨中一个穿着连帽外套,全身素黑,但气质特别的少年,还是青年?

  他微微眯起眼睛,脑袋往前凑了一下。

  周玉和从这个小动作判断出这个流浪汉是个近视眼,看不大清他的长相,于是原本上扬的嘴角弧度更大了。

  “我跟你商量个事……”

  年轻人戒备地看着他。

  周玉和也不恼,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递给流浪汉。

  流浪汉虽然看不清周玉和的长相,但他光凭颜色,就能认出这是三张十块的纸币,于是神色缓和下来,但还是没有伸手去接。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收留我一段时间,我每天给你三十块怎么样?”

  虽然周玉和有很多钱,但他也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

  三十块?还是每天?

  流浪汉的耳朵动了动,很是纠结地用手摩挲着自己的水壶,最终还是忍受不了诱惑,慢慢伸出左手。

  “……好。”

  ***********

  一个月后。

  孟川漫步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他已经推掉了《鬼妖传》,但这段时间也没接其他的电影。

  他心不在焉地走着,忽然一道并不算动听的歌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回头一看,街角有一个街头歌手,摆着音响,拿着麦克风在唱歌。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周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