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他当初为什么会答应得那么干脆的原因之一,虽然有作为送给自己一具身体的交换条件这个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毕竟他从来都不是那种有太多同情心的人。
——当然如果他能缩小个十几岁可能就另当别论了,虽然季珏温自己从不承认,但比起成人,他确实会对小孩要更加的心软。
季珏温指尖磨挲着薄唇陷入沉思,报仇的办法有很多,比如收集那位钱茜茜小姐父亲的罪证——他并不认为能够教出这样一个位大小姐的父亲会是个正直善良从不徇私没有任何把柄的人——将那位钱董拉下马。
那么一个女人也就不足为惧,而没有了自己父亲的势力,失去了价值的钱茜茜对孙谦就不再有用,他们两个势必会发生矛盾,而他只要适当地在其中加剧这些矛盾,多添加些阻碍,他们这样的性格完全有可能自己就把自己作死。
十分省事完美。
想到就做,不过还是要先处理了地上还在滚来滚去呻.吟的孙谦。季珏温“啧”了一声,蹲下身轻轻一笑,声音因为放低的缘故而显得莫名带着温柔的错觉。
“晚安。”没注意到孙谦似乎愣了愣神的模样,季珏温啪地一下毫不留情地将人打晕,然后冷酷地将人拖到楼底下,放任他自生自灭了。
……
第二天,在医院醒来的孙谦大脑还有些混沌,等到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也不知道他脑子里脑补了些什么,居然不顾自己身上的伤痛,傻笑了起来。
“果然,阿旅只是口硬心软罢了,我那么对他,他也只是打了我一顿,却还是心疼我,把我送到了医院,阿旅果然还是很爱我的……”
迷之自信的孙谦喃喃自语着,完全不管嘴角处的青紫,忍不住咧了咧嘴,又因为牵扯到嘴角的伤口,只能“嘶”地一声又收回笑容。
回想起昨晚灯光下那张明灭的俊脸,还有他低哑隐藏着温柔的声音,孙谦心脏不由跳了跳。
季旅……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季珏温:“……???”
做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是我送你去医院的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夜黑风高的半夜。
好心人:咦,这里有条死狗呀?
好心人(走近):咦,天啦噜不得了了是个人呀,被打成这个样子快送医院送医院!
好心人:做好事不留名的我救完人就这么悄悄地走了,请叫我雷锋!
孙谦(醒来):一定是阿旅送我来医院的他果然还深深的爱着我!哦!我一定不会再辜负他了!
季小温:……啥????(黑人问号脸)
——
哦豁,我应该不会写成修罗场吧?比如再加一个钱茜茜也拜倒在主角的西装裤下之类的?
第107章 终篇(七)
初春的天, 乍暖还寒,没有了冬日里的寒风凛冽, 微风吹过,却还带着春日里未来得及消散的淡淡冷意。
季珏温正坐在书店里喝着咖啡,翻着书, 一旁的电脑里还播放着和缓宁静的音乐,看起来很是悠闲惬意。
这是那天和陆屿墨相遇后的第二个星期, 他每天都会准时地来这里开店关店,十分规律, 不紧不慢,因为他在等。
他在等一只兔子, 一只会自己找上门来的兔子, 为了这只兔子,他也只好暂时去当一当那位守株待兔的人了,毕竟太过主动的话, 可能就会将兔子不小心吓走呢。
春雨又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滴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路上偶有积雨的小水坑被雨滴激起一阵阵微小的涟漪, 这样的天气, 即使雨中漫步, 也是别有一番趣意。
小雨中, 有一个人影走来,他头顶举着一把伞,从雨中由远及近。
季珏温动作一顿, 嘴角微微一勾,一抹笑容转瞬即逝。
兔子回来了。
陆屿墨迟疑地停在雨中,看着不远处的书店,还有里面那个坐着的人,陷入了无比的纠结之中……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里,更不知道,竟然只是一遍,他潜意识里就已经记得来这里的路了吗?
为什么会走到这里来呢。
陆屿墨皱着眉,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这一个星期以来,他始终记得他们分别前,那个人突然凑来的脸,他含笑的眉眼,他呼吸间吐出的温热气息,还有……他嘴唇柔软的触感,和他那个一触即分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