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劝一拉的功夫,那一大一小竟然没影了,据寄存车货地方的老板所说,那两个人估计是要赶路回家,动作快着呢!再问他们的行踪,只道可能是附近村子的人,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他也记不住。
楚十四低头不语,要不是他的腿……怎么会让人从自己面前消失?还有,这附近的城镇村子应该全部都找过,如果在的话怎么会找不到?他还不至于怀疑彼岸山庄的办事能力。不过,这件事还是应该给主子说一声,最起码人还是安全的,还活得好好的。
失踪的鞠华,倒霉的跌落陡坡磕破脑袋失忆了,现化名为大个,住在养猪程老汉家中,据老汉回忆,捡到他的时候他是穿金戴银,一看就是个公子哥儿,肯定是遭了什么祸事跑到此地却因天黑路险滚落坡底,幸好被他所救,要不然那是必死无疑。这破地方半月也未必有人能经过,至于是因为什么祸事,那就只有本人恢复记忆才知道了。
鞠华从床上醒来知道自己失忆的那一霎那,并没有歇斯底里或者鬼哭狼嚎,而是冒出一句让程老汉和小元都莫名其妙的话来:“坑爹啊,老子怎么碰到这么狗血的事儿!”
既然打算收留这个失忆的人暂时住在这里,总得起个称呼,因为程老汉觉得不好给人家孩子改名换姓的,再看这人个头比自己和小孙孙都高,于是就大个大个的叫开了。他也不是没愁过自己的身世,但总归急不来,只好自欺欺人地每天扬着个笑脸,假装不是那么在意。
两人刚回到家就被程老汉训了一顿,原因无他,甜饼的香甜气息太浓烈了,不用问也知道这俩崽子偷买好吃的了。不过,这俩孩子有算计,该买的都买了,就当是给点甜头吧,骂了两句就去厨房收拾买来的骨头,虽然家里有养得白白胖胖的猪,但那是年头卖来还钱的,一年到头还真没几回能吃上肉的。
鞠华献宝地拿着掌柜便宜卖的两块绿豆糕,递给程老汉,嘻嘻笑着:“老爹,这是买甜饼送的,您尝一块?”
程老汉赶紧摇头,“听说这糕点挺费钱的掌柜的能送?既然送了你和小元吃吧,这甜腻腻的东西我老了可不爱吃。”
拿起一块硬凑到老人嘴边上,“不甜,香着呢!小元不爱吃这个,老爹你就吃吧。”
程老汉“被逼无奈”地吃了一块绿豆糕,那是甜到了心里,决定骨头汤再多放几块肉进去给这孩子解解馋。
有时候鞠华也很好奇为何程老汉要一个人带着孙孙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想去赶个集市还得耗上大半天,程老汉给他的解释就是孙孙的爹娘当初的结合并不为村人所接受所以被赶了出来,两人郁郁寡欢没多久就死了,只留下年幼的小元给他带着。老人说起的时候虽然脸上并无沉痛,鞠华也不再多问。
然而这小院子猛然间有了别人的声音还是挺别扭的,鞠华看着眼前一美妞,乖乖,长得可真漂亮、大气,红衣似火,腰间还别着一枚霸气的长鞭,只是……“看什么,知道老娘长得漂亮,小心点,可别惹你家那位生气啊!”
没听明白她所说的“你家那位”是啥意思,不过这美妞怎么这么彪悍的性格,而且一副和他很熟的样子,“这位姑娘,你这是迷路了?”
彪悍的姑娘一脸的诧异,“你不认识我了?”
鞠华疑惑了,“难道我该认识你?或者说,你认识我?”
“等等等等,”那彪悍的姑娘拍拍脑门,示意他先别说话,“这话绕口,差点晕了!你……”看这样子不太妙啊,穿着一身朴素的短打衫,面对自己满脸的问号。
“青熠,知道吗?”
“轻易?情……意?”难道说这姑娘对我有意思?不会吧,才第一次见面!难道是在市集上对自己一见钟情?还是……
“果然,”要不是失忆,也不会这么用这么陌生的眼睛看自己,也不会明明四肢健全却不回去青熠身边,任由那人干着急,“我叫韩红霜,介意讨杯水喝吗?”
☆、第六十二章
当然不介意,小元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姐姐,殷勤地围着她团团转,端茶倒水,还把自己舍不得一下子吃光藏着掖着连他都不能碰一下的甜饼端出来了!“姐姐,你吃,这个可好吃了!可甜了!”
韩红霜不客气地拿起咬了一口,“不错,多谢啊,小弟弟。姐姐也有东西给你吃。”从身侧挂着的布兜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小元,“粽子糖,喜欢吃不?”小元兴高采烈地接过来,粽子糖,比甜饼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