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干不脆的模样,真是讨厌极了。顾钦烦躁地看了庄锦一眼,最终决定眼不见为净。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猫粮被流浪猫瓜分完毕时,这段话以诗歌般的韵律被念出,庄锦带头向着跑车走去,问道,“你读过《小王子》吗?”
“读过。怎么了?”
“没什么。”庄锦行了个绅士的礼仪,“开车吧,我的小王子。”
“……”
阴阳怪气!
顾钦再次怀疑自己有病,为什么要上赶着来伺候这种养不熟的家伙?!
跑车划出个流畅的弧线,驶向街道。
顾钦不知道的是,在他无法看见的角落里,庄锦看着他的眼神,有多么柔和。
在地底被救出时,是庄锦的又一次“新生”,而在疗养院的三年,正是“小庄锦”能够被“驯养”的时间……
——真狡猾啊,你驯养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庄锦:小钦的爱称——趁虚而入小王子。
顾钦:这算什么鬼爱称啊?!
第27章
暮色四合。
鉴于庄锦此时全身的家当只有75元和一部老人机, 顾钦自觉地带着人去买了换洗衣服,然后找到萍化市最好的酒店——勉强够得着四星级的标准,给庄锦开好了房间。
单人间。
庄锦:“你不陪我?”
顾钦刚要回答,突然反应过来,“我干嘛要陪你?”
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会儿顾钦这种警惕着随时要炸毛的样子,庄锦微笑着柔声道:“你要回学校?路上小心。”
“……嗯。”
庄锦这么说,顾钦反而不想那么快走了。拎着衣服袋子跟着庄锦上楼到房间,顾钦打量着室内的环境。
地毯、挂画、壁灯……
还算不错。
“有件事我早就想问。”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庄锦好奇地看着顾钦, “为什么要给我买衣服?”见顾钦神色不解, 庄锦解释道, “刚买来的衣服要洗了才能穿,如果有这个空闲,直接把旧衣服洗了烘干不好吗?”
顾钦:“……”
顾钦想说上次你没洗, 又想到那次的特殊情况, 沉默了会儿, 终于咬牙放弃了治疗,“我有病行了吧!”
啊, 炸毛了。
“我的错,小钦怎么会有病呢……”
“你那是什么语气!恶心死了!”
最后的结果是庄锦把旧衣服换下穿上新的, 总算是没有辜负顾钦的一番好意,至于洗衣服之类的事情,可以等对方走了再做。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总算要告辞,顾钦气势凶猛地拎起装旧衣服的袋子, 留下了最后一句话,“不准还我钱。”
庄锦:“……”
房门被“嘭”地大力关上,随之响起的是远去的脚步声,青年无奈地摇摇头,唇角分明带着笑。
学习机不解道:[他为什么要把你换下来的衣服拿走?]
庄锦“唔”了一声,沉吟两秒,[我觉得,他大概没发现。]
顾钦的确没发现。
等到打开车门,动作自然地将手上的东西扔进车里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先前拿了什么。
顾钦:“……”
坐上驾驶位,关上车门,顾钦翻了翻袋子,发现里面有庄锦今天穿在身上的上衣、裤子……和内裤。
顾钦心中万千神兽狂奔而过。
“流氓!”
恨恨咒骂一句,跑车打了个旋,朝中州市而去。
反正买了新内裤。
酒店应该有洗衣和烘干的服务,但庄锦向来对公用的东西缺乏信心,他自己洗了衣服,用吹风机烘得差不多再挂好,裸着上了床。在彻底坠入梦乡之前,庄锦还记得用手机订了闹钟,顺便回复了林雀不知何时发来的短信。
不爱看电视的庄锦睡着之后,顾钦才回到中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