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不背锅[快穿]_作者:红叶似火(172)

2019-11-04 红叶似火

    他浑身上下都冒着开心的气息,还要了几罐啤酒,打开,举起来对林老实说:“来,阿实,咱们爷俩干一杯!”
    林老实举起啤酒罐跟他碰了一下,状似不经意地问道:“爸,是不是遇到什么喜事了啊?”
    林大明的兴奋藏都藏不住,眉梢眼角都是笑意,却又要在林老实面前克制着:“没啥,就是发了些小财!”
    这个人又自私又好面子又虚荣,以后做了屁点大的事都要洋洋得意地讲半天,今天却一句带过,说明这件事很可能跟他有关,所以林大明要瞒着他。
    呵呵,跟他有关又能让林大明这么开心,舍得请他吃这么贵的一顿饭,除了那笔钱没有其他了。
    林老实心里隐隐有谱了。等吃过饭,林大明还在拿着啤酒喝时,他打开书包,拿了两份报纸出来,坐在那儿看。
    林大明美滋滋地砸了咂嘴,好奇地看着他:“阿实,你瞅什么呢?吃饭就吃饭,还看什么报纸啊!”
    林老实从报纸中抬头,笑着说:“爸,高考要考时事政治呢,平时得多积累看报,不然考试的时候回答不上来。”才怪,他一个理科生,考个鬼的政治啊。林大明在套路他,他又何尝不是在套路林大明!
    林大明打了个酒咯,笑嘻嘻地说:“这样啊,你们学生也真辛苦,学那么多东西。”
    “没有在厂里干活辛苦。”林老实说完,目光又落到了报纸上。
    林大明抬起头只看到一片报纸挡在面前,他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忽地看到一行大字“案发20年,立华大酒店藏尸案涉案人员因超刑事追诉期限逃过刑事处罚”。
    20年像一个魔咒叩开了他混沌的脑子。他打了个激灵,看着坐在对面的林老实,忽地想到,林老实今年已经满18岁了。他被抱回来的时候快到两岁,也就是说,梁爱华偷人孩子已经过去整整16个年头了,距离20年,只差4年了。
    4年后,他就没办法再要挟梁爱华了。
    林大明的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身,戳了戳林老实手里的报纸,讪讪地问道:“这个追诉期限是什么啊?犯了罪过了这个期限就不用追责了吗?”
    林老实翻过报纸,看着这一条新闻,解释道:“这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20年。”
    他故意漏了一些关键信息,照本宣科背诵法条,故意误导林大明这个法盲。
    林大明听了之后,脸上的神色变幻莫定,最后又归于平静,心里庆幸不已,幸亏他选择了钱,不然真跟梁爱华他们再耗个四年,那岂不是毛都捞不着了?
    不行,这样看来,这回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没拿捏梁爱华的把柄了,那他得多要点。
    于是等晚上,梁爱华又收到了林大明的信息,他狮子大张口,一下子就要三十万!
    梁爱华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这个败类怎么不去死!
    气归气,可梁爱华还想跟丈夫、女儿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因此她还得沉住气,好好跟林大明商量:“二十万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多就没有了。林大明你不要欺人太甚!”
    林大明也不是个善茬,他问梁爱华:“你也知道刑事案件的最高追诉时效是20年吧。只要再过4年,我就彻底拿你没办法了,用三十万买这四年的平安时光,以后一辈子都不再担惊受怕了,不是很划算吗?你好好想想,你要不答应,咱们就鱼死网破呗,这个事闹大了,我顶多是拿不到钱。”
    “你就不同了,你会离婚坐牢,由一个好好的老板娘变成一个阶下囚,等你出来,房子没了、老公没了、儿子女儿也没了,你好好想想吧!”
    “林大明,你威胁我!”梁爱华恨得牙痒痒的。
    林大明厚颜无耻地承认了:“没错,我就是威胁你。我给你一个星期考虑,考虑好了,给我打电话,你要不联系我,那我就只能去公安局打拐办了!”
    说句,他得意洋洋地挂断了电话,心情大好地坐到了牌桌子上。
    别人说:“林哥,发财了?春风得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