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俩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了,货真价实的青梅竹马!”林锦麒炫耀道。
“那可真不错!”陶铖颇为羡慕地说道,“我就没啥女孩子喜欢,到现在都只暗恋过。”
“不是吧?”林锦麒打量了下陶铖。
陶铖的相貌并不差,五官端正且分明,没有一般东方人那种扁平脸的感觉。而且最重要的是陶铖的眼睛又大而且还是双眼皮,这可在华夏市场占了很大的便宜啊。如果说陶铖混成没有女孩要的样子估计和他的打扮穿衣风格有关吧,毕竟游戏宅的穿衣风格真的是一代又一代地传下来的。头发虽然干净,但是显然是没有打理过;黑框眼镜将最加分的眼睛给挡得干干净净;然后衣服、裤子、鞋子虽然干净而且也是学生们喜欢的牌子,可是款式和颜色这一搭配,林锦麒的感觉是还不如去地摊上搭配一套呢。
“你带了几套衣服过来?还有,你要不要跟着我去将头发剪一剪?”
在林锦麒的鼓动下,陶铖将自己带的另外两件外套也翻了出来。林锦麒发现陶铖的穿衣品味就算在钢铁直男界也是垫底的存在,但好歹他找到了一套颜色是一致的,于是他让陶铖将这套换上。紧接着在理发店里,理发师在林锦麒的要求下给陶铖理了个相对清爽的短发。虽然冬天的上海也有些冷,但是陶铖的外套是带兜帽的,大不了将兜帽戴上就是了。
“你回家换一副眼镜吧。”林锦麒打量下全新的陶铖,还是觉得他的眼镜碍眼。“要么换隐形眼镜,要么就换那种细框眼镜。你的眼镜是重点,一定要突出。”
“是吗?”陶铖被林锦麒带着换了衣服,还剪了头发。然后两个人现在正坐在一家本帮菜馆边吃晚饭边聊天。陶铖在理发店打量过自己,的确觉得自己比以前精神了。再加上林锦麒总是在旁边提醒自己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似乎街上的确有几个小姐姐对自己回头了呢。
吃完饭回到旅店的林锦麒发现自己对门住的人居然是霍肆,只不过现在的霍肆还没有整容,看上去就是个有些风尘有些忧郁的矮个男生。前世的林锦麒与霍肆有过两次交集,一次是两人都在榕树下写过文章,而那时的林锦麒已经是社团编辑,所以跟还籍籍无名的霍肆聊过几次文学;还有一次是林锦麒代表公司要购买霍肆名下某部的游戏改编权。
抛开霍肆在文坛的那些争议不提,霍肆的情商还是非常高的。而今生在这个场合碰面,霍肆也主动地和林锦麒、陶铖打了招呼。当林锦麒介绍自己之后,霍肆的表情变得非常激动。
“我看过你在《新生》上发表的那几篇,写得非常有趣。而且你里提到那些歌曲,我也非常喜欢。我还在想今年能不能在新思维上碰到你呢?我刚刚还和相熟的编辑打听你来着,没想到我居然住在你对面。”
霍肆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林锦麒也看过霍肆这个时期的作品,非常小众也非常个人化,就和他喜欢的民谣和摇滚一样。林锦麒的本质还是流行音乐歌迷,只是因为林俊彦在他身边潜移默化以及狂轰滥炸之下才让林锦麒对相对主流的摇滚能够接受,但也只是能接受到U2、小红莓、空中铁匠和齐柏林飞艇这个程度。或者林锦麒也能偶尔听听玛丽莲·曼森、涅槃和平克·弗洛伊德,但觉得没有办法长期听下去。
霍肆也是个自来熟的人,因为和林锦麒聊对头了,于是就在林锦麒的房间一直聊到快半夜。如果不是看到陶铖已经快要倒下了,霍肆估计还能再继续聊下去。霍肆在临走的时候,稍微介绍了下复赛的须知。毕竟霍肆去年就参加过B组的复赛,也算是有了经验。
新思维作文大赛的复赛是在一个中学里举行的,因为寒假而没有其他的学生。虽然今年冬季有些冷,但教室里有空调供暖,所以大家倒是没有冻得不想动笔。在监考老师公布了两个作文题目之后,林锦麒挑了一个自己喜欢的题目就开始写了起来。或许是这个标题戳中了林锦麒的灵感,林锦麒只觉得笔下文思如泉涌。用了比规定时间略少的时间完成了作文,林锦麒看了下全文没有错别字之后就交卷了。
不过林锦麒还没有离开考场就被自己在《新生》的编辑叫住了,和林锦麒稍微了下这次的作文大赛的事情之后,他的编辑忽然问道:“有出版社想帮你出本书,托我们这边和你打听下,问问你有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