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直觉是对的,因为在他说完这句话后,宿郢一下子把他抱了起来。
没管方一的挣扎,宿郢直接把方一抱起来进了浴室里。方一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又少一条腿,全身上下连个一百斤都没有,抱起来跟抱个小孩儿一样很轻松。不过也本来就是个小孩儿,十四五岁的长相,也不知道成年没有。
浴室里有个塑料板凳,他把人按在上边坐着,出去关好大门,然后回来给方一脱衣服。强行脱。
“别动我,你别……”方一用力阻拦着他的手。这瘦瘦小小的孩子哪儿都没劲,只有那双长时间撑着滑板的胳膊和手力气不小,满是老茧的手掌握住他的指头往外推,“你干什么?”
宿郢比了个嘴型:给你洗澡。
方一没看见,被他的动作吓到,光顾着推他了。
宿郢是蹲着的,被方一一把推得差点摔倒,耐心也没太多了。背着方一走了半个多小时,不累是假的,之后又跑了一趟天桥,又再提着两大袋子行李跑回来,汗水早把身上弄得黏黏糊糊,搞得人浑身难受。他懒得再跟方一纠缠,干脆站起身自顾自地脱了衣服扔到一边儿,打开淋浴站在下边儿淋了起来,方一在他腿旁,也被喷洒出来的水花渐了一身。
淋浴被开到最大,冲洗掉了他浑身的黏腻。他低下头看了看坐在自己腿旁,头发衣服都被淋得湿透了的埋着头的方一,又抬起头让水花冲洗自己的脸颊。
他想起方一之前在旅馆门口对他说的话“我妈为什么不要我呢”,想起之前吃饭时这孩子吃一口看一眼他的脸色的小心翼翼,又想起刚刚方一宁愿睡地下也不去床上的原因,心里拧巴得厉害。
极度的自卑、少得可怜的自尊、顽固的倔强、残疾的身体、还有终其一生的孤独。
他又低下头,看着身边蜷成一团的只有一条腿勉强靠胳膊撑着维持平衡的小孩儿,有那么一瞬间,只是一瞬间,他竟然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大概脑子进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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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更晚了。爱你们,么么哒。 “怎么样?”章琳从局里过来时, 傻子的体检已经做完了。
“没什么大问题,他头后边的伤口已经结疤了, 刚做了体检, 具体结果两三天以后才会出来。”陆均看着坐在一旁拿着他的手机玩切水果游戏的傻子,也就是陆韶接着道, “他身上没什么伤残的地方,至少从外表看不出来,刚刚顺便带去让旁边医馆的中医把了脉, 中医说没什么问题, 身体很好。”
不用中医说,光从傻子的外表看,也看得出来他气色差不到哪里去。
因为要做体检, 傻子脏兮兮的样子肯定不行, 所以陆均把他带去某个澡堂搓了个澡。一个澡洗下来, 傻子的样子就明显上陆均惊讶了:脸上的皮肤遗传了他们祖传的晒不黑的“小白脸”, 连个黑眼圈都没有, 眼睛炯炯有神, 身上干干净净地没有一道疤。再换上一身新买来的新衣服,吃上顿好的, 再一看,倒完全没了之前那落魄流浪汉的样子,反倒像是精心将养过的公子哥。
也确实是公子哥。
鲜国强为了养傻子单另在隔壁镇子买了栋大别墅作为私宅, 专职保姆家庭医生伺候, 吃的用的都是些好东西, 更不要说在他们的人在搜查私宅的时候,发现别墅整个三楼都被打通了,做成了整整一层的游戏室,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玩具玩偶还有模型——不用说也知道是给谁准备的。
“那就好。”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那么多“丢了”的孩子里,绝大多数几乎都没有再找到的可能,而陆韶被找到了。并且,就算被找到,很多孩子也是少胳膊断腿,可陆韶没有,他完完整整,还健健康康。也许,是其中过得做好的一个。
若说不幸,则是因为当年那场大型拐卖案件的结案者正是鲜国强,而陆均曾在鲜国强手下给他当了多年的副手,却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走失”的弟弟正是被上司带走了。明明只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却就这样分离了十年。
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但陆均并没有心思说话,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失而复得的弟弟身上,他坐在傻子旁边,看着对方手上灵活地玩着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