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
麦芽糖的甜味还没有散去,咂咂嘴,嘴里还有回甘。
“在下李青莲,幸会。”
幸会?
明琇不觉得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掉马是不可能掉马的 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报的是大名,而非表字。
灵界男子二十及冠,及冠后由长辈赐字,平辈间以表字相称。
李青莲却没有表字。同样,李成壑也一直未取字。本应在冠礼上为兄弟二人赐字的李老城主在四年前突然撒手人寰。
大概是为了缅怀亡父,兄弟二人一直以来只保留着老城主起的名。
明琇那会儿刚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懂什么名、字、号的区别,第一次见面就直呼“李青莲”。现在,总算懂得了收敛,规规矩矩地揖道:“原来是李谪仙,刚才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久仰大名,闻名不如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