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英坐在了戚善的对面。
见对面人敛眉低眸手执瓷杯,他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喝下去却觉得味道一般,然后继续和戚善说:“今天过后,周小姐又要有伴了。”
方才楼下女扮男装的姑娘,只怕会成为第二个周小姐了。
戚善叹了口气,无奈:“到底是个姑娘家,贴身的手镯赠人的确不好,更何况我看她那婢女的反应,像是这镯子有什么非凡意义一样。反正这银两于我来说不过什么,既是帮了那程治葬了父亲,又能够帮那姑娘留下自己的贴身事物,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她总结:“值得的。”
杨瑞英感慨:“难为你一番心思了。”
又问:“不过我看那姑娘装起男人来有模有样,步子迈得大,态度也大方自然,若不是你说破,我竟然还看不出来她是个女儿身。你是如何看出的?”
这可是问到专家了。
戚善握拳轻笑一声,只说:“只能说你眼神不好了。”
其实是她装久了男人,对这一方面摸出了一点心得体会,陈薇虽然已经扮得仿佛是个寻常公子哥了,但在她看来还是有迹可循。
更何况哪家的公子还戴玉镯的?这瑞英也真是够傻的。
不过傻一点也好。
傻一点,和他当朋友才舒服,也不必担心太多。
杨瑞英又问:“那你好歹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看出程治是个书生的?”
他对此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手上伤痕虽多,那手却称不上粗糙,不像是经常做活的样子。”戚善解释,又莞尔:“当然最关键的是,我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
她说:“是墨香。”
杨瑞英恍然大悟。
“你今日邀请我出来就是为了让我解疑吗?”
戚善问。
她今日原本准备是要陪母亲和姐姐去城外的寺庙里上香的,若不是杨瑞英一纸文书把她喊了出来,她此刻已经在庙里面吃上素斋了。
“我当然有事和你说。”
杨瑞英不满地给了她肩膀轻轻一拳,“更何况哪怕无事,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我要你陪我坐一坐又怎么了?不耐烦了是吗?”
除了魏洵,戚善的确和杨瑞英关系最好。
听闻他仿佛有些不高兴了,戚善连忙给他斟茶,笑嘻嘻赔罪:“哪儿和哪儿的事情?你见我哪回不耐烦了?”
杨瑞英想了想,不得不承认,没回他有事喊戚善出来,她真是从没推辞过,也没态度不好过。
她脾气从小就好,和她相处过的人没有不喜欢她的,饶是二皇子那个暴躁脾气,见了她也得笑呵呵说一句“阿善好”,可见她做人的确没的说。
杨瑞英便直接道:“我一月后将会参军,随军去往西北边境。”
西北蛮夷这么多年来一直蠢蠢欲动,多次进城抢掠,随着圣上这几年身体的越发衰弱,这些蛮夷日益嚣张,于是这些年来西北边境频频发生战火。
对于很多人来说,西北边境意味着危险,但却也意味着机遇。许多贫穷家庭出身又没有读过书的人都会选择去西北边境待上几年,哪怕不能给自己博一个军功出来,在西北历练几年后,回到家乡耶能有个不错的官职。
只是对于很多家世好的子弟来说,靠着家里的关系去一个安稳的地方混几年,回来升迁照样不成问题,像杨瑞英这样出身好却要去西北拼命的人可真是不多见。
戚善不问为什么,只认真看他,沉声:“确定去西北了吗?”
她目光深邃,千言万语都在里面,但这目光却让杨瑞英感到安慰。自从下定决心后,他父亲并不反对,祖母和母亲却整日以泪洗面,劝他安安稳稳地待在京都。只是对于杨瑞英来说,京都的安逸只让他感到厌倦。
他想和他的祖父一样,在他应该待的地方,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杨家人的血汗,注定是要洒在战场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