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沾亲带故了。
见识过那么多奇葩之后,林灯如同久旱逢甘霖一般,抓着杨哲思的手就要同她签订合约,连考虑都不想再考虑了。
就这样,二人说好,以后每天早上八点,杨哲思准时开始给她们上课。上午教国文、修身、体操,下午教算数、图画、唱歌,五点钟准时下课。
等她们的国文基础打好之后,再教她们手工。
杨哲思走后,彤云不太明白地问林灯:“小姐,图画、唱歌什么的也就算了,手工还用学吗?您的女红怕是不比那位杨老师差呢。”
林灯心虚地笑了笑说:“大病一场之后,我都多久没拿针线了?现在是什么都忘了。况且你没听老师刚才说呢吗,手工也是小学课程之一,学的不仅仅是女红那些东西。将来我要跳级去学校里上课的话,不会手工也不行的。”
彤云这才恍然地点了点头。
……
请好老师的当天下午,林灯就又回了一趟娘家,给自己的妹妹林淑德说了这个好消息。
林淑德听了之后高兴坏了。她今年才十三岁,整日呆在林家不能出去,都快憋疯了。
不过喜悦过后,林淑德又担心起来:“可是……父亲和母亲他们会同意让我去大姐姐那里读书吗?”
“家中的事,父亲向来是不怎么管的,咱们只要说服母亲就好。”
对此,林灯还是挺有信心的。
方氏向来希望她们姐妹两个能够亲近,想来问题不大。
而且林淑德在家里的时候也不好好地跟着方氏做女红,天天满院子疯跑,留在家里也是给大人添心思。
只是让林灯没想到的是,在她提出让妹妹到自己那里学认字之后,方氏竟然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林灯实在想不明白:“娘,您为何不肯答应?”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林灯(附入V公告) “你妹妹不像你,打小就有婚约。”方氏一开口,就叫林灯心里一沉,“娘得开始为她物色婆家了。”
林灯看了小孩模样的林淑德一眼,不赞同地说:“娘,淑德才十三岁……”
十三岁,搁在现代也就是个小学毕业生,顶天了是个初一学生。这么小就要结婚,太早了!
方氏正色道:“十三已经不小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成亲之前要做的事情可还多着呢,没个两年是下不来的。”
林灯听着就头疼:“娘,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您还想着按照老规矩给淑德办婚事呢?”
她突然有些庆幸自己不是早两年穿过来的了,不然她还不得被那些传统婚仪给折腾死?
林淑德也说:“就是啊娘,我才不要像姐姐当初那么折腾呢!实话跟您说吧,我根本不想嫁人,我要跟大姐姐学认字去!”
“胡说什么呢你!”方氏向来温柔,但那是对着听话的大女儿。对待这个顽皮的小女儿,方氏还是时常瞪眼的,“你都多大了,还不好好跟娘学习女红,将来要是真嫁不出去了有你哭的时候!”
方氏的态度很坚定,林淑德见了,忍不住委屈地掉下泪来。
倒是林灯听到“女红”二字时,忽然有了主意:“娘,淑德虽贪玩了些,不过倒还算听我的话,不如便让她到我那里去,我来教她些东西吧。”
原主林淑婉的针线活做得是很不错的,方氏听林灯说她要亲自教林淑德,还以为林灯指的是女红,心里就有些松动了:“让淑德去跟你学也不是不行,就是她每日往返于姚家和林家之间,终归是在外抛头露面,不知会不会对她的名声有损……”
如果林灯现在是住在自己家的话,听方氏这么说,她肯定二话不说就让林淑德跟自己住下来了。
只可惜她现在住的是姚家,没这个条件让妹妹跟自己一起住。
她正有些犯难,琢磨着该怎么继续劝说方氏时,就见林淑德突然对着方氏大喊起来:“什么抛头露面,什么名声有损,您就是想把我困在你身边,让我和你一样一辈子呆在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