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高岭之花浇浇水_作者:绯瑟(319)

而他都躲过去了。

而且躲得志得意满。

反倒是我看着体力不支,实际也是真体力有点不支,我的动作是比之前慢了点儿,缓了点儿。

就这么一缓带一慢,带动了他的杀心与胜利心。

曹几何果然刀尖一亮,如小鸟归巢一般刺我胸口。

你瞧他刺下去的这速度,这姿势,仿佛血肉才是刀尖的鞘,心脏才是刀花的盆。

那一刻我居然从他平平无奇的数学课本脸上,感到了一丝酷炫的错觉。

杀人在他手上成了一种数学,是各种有条不紊的算计组成的黄金答案。

而我呢?

我最讨厌数学了。

我尤其讨厌几何学。

只有物理学,物理学它从不辜负,永受我喜爱

在他的银白刀花冲我的心脏盛开时,我紧抱牛顿大腿,手上“蹭”地一下冒出两块儿石头,电光一瞬间,我夹住他刀尖,然后猛力一转。

只听“噼里啪啦”一声响,他的刀就被我转掉了。

在离我的心脏只有2到3厘米的时候,就这么被转掉了。

就好像死神他老人家千里迢迢地追我尾,就快追上我的车屁股时,他老人家当场爆胎,追不上了。

然而曹几何能成为我的噩梦这么久,也是有理由的。

他武器被掉,不慌不忙地手下沉,滑出一把更细更小,如簪子一般的剔牙刀,冲我毫无防备的脑袋扎去。

而我呢?

他的一把小刀掉下来,当然是得落在我指尖。

我不怕他杀我,我就怕他不杀我,他杀我的时候得用掉一只手,另外一只手就显得孤立无援,这个时候我往他咽喉扎,你说谁的胜算比较大?

其实说实话,胜算都一样大的。

这么近的距离下,我的强战力打了折,血量也打了折,我该与他的战力持平相当。

但是我有一点比他强。

我能不顾一切来去杀他,他不能。

这老狗谋算来谋算去,他终究舍不得谋算自己的命。

犹豫就会败北,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多么能谋善阴,你逃不过快这个字。

他犹豫了,想后撤了,不想同归于尽了。

可是没地躲。

十分之一秒后,我的刀尖先扎进了他的咽喉。

一刀致命,脖颈的脉管欢快地破了个洞,血滴子像喷泉似的乐呵呵地溅了我一脸。

我瞧见曹几何的脸色铁青如铜锈,牙齿格格作响如僵尸,可他手上的剔牙刀却在惯性作用下,不偏不倚地扎进了我的脑袋。

我感觉脑袋一阵刺痛,然后就没感觉了。

一切感觉消失前的一瞬,我好像跌入了一个温暖的地洞,全身上下暖洋洋的,有人在接着我,有人在围着我,隐约朦胧之间,我看到了李藏风从模糊到清晰的影子,瞧见了七哥冷峻的眉眼在我眼前闪,我甚至还听到了老八,他在我耳边声嘶力竭地喊。

什么是痛快的死?

瞧见心中挚爱,看到心底藏着的人,遇见死去的朋友,这就是痛快。

我笑了笑,转身迎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164章 换个视角

他叫李藏风,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的刀一向稳得很,此刻也不乱,心却乱。

它跳得如三十只手指在拨弄一根琴弦,很乱、很急,玉珠子雨滴子掉下来也没这般催人肺腑。这是一种许久未有的预兆,它直接反映在李藏风的身体上,叫他呼吸变快、腿脚生酸,更叫他想起某人。

方即云,老七,不管那个人现在用的是什么名字,这并不能改变这个人的位置。

他住在李藏风的心上。

住的高高的、稳稳的,还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动摇,好像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在那儿呆着。

可现在这个人受了重伤,肩膀和胸口破了两个血洞,血流如泉,他脸白如霜,一个活生生的人像被挤压成了一层薄薄的纸,他好像就快掉下来了。

所以李藏风的愤怒对着高悠悠,恐惧则对着自己。

万一,如果?

不!

不会有万一和如果,方即云必须活下去!

老七绝对不可能死在这儿!

他心绪如战场,身体如盾牌,持刀奔赴敌方,刀从一个人的肩膀跳跃到另一个人的胸膛,像划开一片五花肉似的划开另一个人的肚子,如剪切树枝般切割一个人的骨架,红和白的像腐败的花儿那样绽放,铁片和铜锈一块儿翻涌进他的鼻腔。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战场。

只有这股恐惧和担忧是陌生。

所幸高悠悠从傲慢中醒来,他把李藏风心尖上住着的人带离了战场。

这是好事儿。李藏风松口气,他认为自己接下来已无所畏惧,便该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