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_作者:leonie(147)

  

  诺欧喃喃道:“我的意思是过几年……”

  

  诺欧觉得他的理智还没有回笼,他应该劝艾斯回家,多跟诺依曼子爵相处,虽然艾斯是诺依曼子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诺依曼子爵的新夫人出身不低,又是诺依曼子爵好友格拉芙总督的妹妹,她若是有了孩子,艾斯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但是,艾斯能陪他回格林城堡……

  

  这些天,诺欧想到要回格林城堡跟他的叔叔虚与委蛇,心情就像冬日里沉郁的天空,这会儿,乌云被吹散了,有耀眼的阳光透过乌云洒到大地上,洒到他的心田上。

  

  艾斯以为他麻烦诺欧了,就道:“如果你觉得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带诺恩去魔兽森林,诺恩对大峡谷的闪电鸟也是念念不忘的。不过诺依曼子爵那儿,你得给我圆一下话。”

  

  “不是的。”诺恩最后还是遵从他自己的心意,“你能与我一同回格林城堡,我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不觉艾斯和诺欧的少年时光写了那么长,格林城堡会是最后一段剧情~然后会开启时光大法,进入更风谲云诡的帝都,敬请期待~

第五十四章:伯纳黛特公爵小姐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是三色堇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 这里是上苍最为厚爱的地方。东部平原虽然与魔兽森林接壤,又靠近混乱之领,但因为格林骑士团的强大,千年来从来没有人真正敢进犯路易斯安那行省。”

  

  格林家族一位脸上长着雀斑的年轻骑士正兴致勃勃的向艾斯介绍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他的言谈里不乏骄傲与欣喜, 他骄傲自己出生在在这个富足强大的地方, 他将终生为这里战斗, 他也欣喜他回到这里, 他们跟随格林小公爵去不莱梅城, 一年也就这个时候能回家看看。

  

  艾斯下车休息了会儿, 又坐回了马车里。

  

  诺欧看到艾斯回来, 有点意外, “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骑会儿马。”

  

  从不久前,他们就真正进入东部平原了,这里不同于不莱梅城的郊外, 到处都是庄稼,这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地, 正适合策马奔腾。诺欧小的时候,一出门总是喜欢骑在马背上, 让小马撒欢了的跑。

  

  艾斯用手戳了戳坐在马车上、两只小爪子抱着苹果啃的小金龙, “没办法, 这里有个小醋坛子。”

  

  诺恩眨巴着大大的、犹如琥珀一般的眼睛望着艾斯,不知道傻爸爸今天又在说什么。

  

  艾斯一手抓住诺恩的后颈, 作势要把它丢出去, 把诺恩吓得张牙舞爪的。

  

  艾斯逗够了诺恩, 就又把诺恩抱回怀里,拿起安吉莉卡精心绣的手帕, 小心翼翼的给诺恩擦嘴巴。但诺恩刚才被艾斯逗开心了,这时候,正趴在艾斯怀里笑个不停,连尖牙都露出来了。

  

  好两次诺恩的小尖牙都要划过艾斯的手,把艾斯吓得真想把它丢马车外了,最后,艾斯也只得瞪着小金龙,看它把自己衣服滚得满是褶皱和口水。

  

  诺欧笑了笑,“我最近看了些龙族的书,诺恩比一般的龙族幼崽还要聪明些。”

  

  艾斯把诺恩放到他旁边的木板上,虽然诺恩看着个头不大,但它可比一般的魔兽幼崽重多了,艾斯这样身娇体弱的魔法师可抱不动它。

  

  艾斯往下躺了一点,漫不经心地把扣子一颗颗解开,这件衣服已经被诺恩糟蹋得不行,上面满是口水。艾斯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上晃了晃,“你管这叫聪明?

  

  诺欧把视线移开,他的眼睫毛又长又细,轻轻地扇着,半晌,他才说:“诺恩才一岁多。”

  

  艾斯在小金龙脑袋上拍了一下,小金龙没站稳,滚成了一个球,滚到了诺欧的身边,诺欧赶紧接住。

  

  艾斯:“一岁多不小了,得空得教他狩猎了。不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

  

  艾斯在那边念念叨叨的。

  

  诺欧倒是神色一穆,道:“格林城堡可不比在不莱梅城,里面的人不是完全衷心于我的。”

  

  在不莱梅城的别墅,平常还好,艾斯跟诺欧去训练营的时候,安吉莉卡可管不住诺恩,好几次被它偷偷跑出去,但都有惊无险。但在格林城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诺欧,诺恩要是不小心藏住,迟早要被人发现。

  

  艾斯换上了一件新的衣服,“没事。格林城堡离魔兽森林还近些,我晚上带诺恩去狩猎,上午就能回来。它白天就在我房里睡着,出不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