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
,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