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不让他碰,手里提着个用袋子裹好的枕头。他拉下袋子,让枕头露出来,是萨沙老是抱着睡的那个。
克拉克叹气:“你认床认得太厉害了,小氪。这几天晚上,我都没听见你打呼噜。”
萨沙急了:“我才不打呼噜!”
克拉克也不跟他争,笑着把枕头递进来。
小智障是不打鼾,不过睡爽了会伸懒腰哼唧一声,或者砸吧砸吧嘴嘴,他听着萨沙的呼吸声睡了无数个晚上,当然知道萨沙有没有好好睡觉。
克拉克轻声:“这是你的大枕头。抱着睡,就不会认床了。”
萨沙:“我还要克拉克的。”
克拉克:“那我睡什么呢……”
萨沙:“我就要~~~”
克拉克只好回去拿。
对超级速度来说,也就一秒来回的事情。他把自己的枕头也从窗户递进去了,正想哄他好好睡觉,就见小智障把两个枕头往床上一抛,自己笑眯眯地从窗户扑过来了。
这一掉下去非同小可,人间之神避无可避,只得上去把金毛狗崽接进怀里。
克拉克微微皱眉,不想让他碰自己身上的血:“脏啊。”
萨沙心想,你知道脏,你还杀人?
还是高高兴兴地甩着尾巴,一口口往男人下巴上亲:“克拉克是小氪的大太阳~~太阳不会脏。”
男人一直有些冷硬的神色,被啵唧啵唧亲得慢慢缓和下来。
他把黏人的小金毛放回窗户里,吻了一下酒窝,低声哄:
“洗个澡再去睡,这几天玩得开心点。”
萨沙:“好~~~”
他一边跟人间之神告别,一边还惦记着正在垃圾场里找笔记本的佩铂。狗系统扫描位置很精确,萨沙一路给她指示,直到佩铂翻开垃圾堆,把那个破烂的笔记本电脑拿到手为止。
他们之间的心电通讯器是开着的。
因此在那一刻,他听见了佩铂心中的声音。
[——我找到你了,托尼。] 给反抗军递交的观察报告里, 有关萨沙的部分,依然一片空白。
……卢瑟心情其实很复杂。
尤其是看见金毛小作精抵达旧金山后,还没住上一个星期, 就把克拉克亲手给他做的红兜帽,卷吧卷吧丢进衣柜底下的时候。
托尼·斯塔克, 这个时期的世界首富——在布鲁斯·韦恩资产被抽空后,他的确是首富了——几乎给了萨沙最豪华、最奢靡的待遇。
不得不说斯塔克的眼光是真的很好,亦或者小作精天生就适合被黄金和宝石簇拥。
他身上那些价值千万的颈环和足链,佩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掩盖不了暴发户的粗俗, 萨沙却能戴得像本就属于他一样妥帖。
小作精就在斯塔克大厦里, 丁零当啷地到处乱跑,简直就像只招摇过市的金毛孔雀。
所有人都在狂热地追捧他,半个城市的人都知道这只美丽的金丝雀叫小氪,人们说他的头发就像黄金一样璀璨,眼睛是最昂贵的绿宝石;说他的的确确是神从童话里,亲手抱进人间的小王子。
这一切, 是在肃穆忙碌的正义大厅里, 萨沙永远得不到的。
挂在他胸前的通讯器,卢瑟一次都没见他主动开过。
再过了一天, 连通讯器都被他弄丢了。
卢瑟去找托尼谈论维和部队装甲的事, 刚好碰上萨沙捧着一把绿石子, 趴在遮阳椅上要托尼看。
萨沙:“托尼~你来看看,哪个石头最像我眼睛的颜色~他们非要说是这颗。可是我就是觉得不像~”
他的英语突飞猛进,连原本那点氪星口音都没有了。卢瑟随随便便往他手里扫了一眼, 好歹是莱克斯集团的总裁,一眼就认出被小王子当石头玩的,是沙弗莱石、祖母绿和翡翠。
卢瑟不看那把宝石, 看向托尼·斯塔克。
棕眸男人唇角勾勾,懒得看他。把正要打开的酒瓶往冰桶里一放,牵过小王子白乎乎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