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也是景江的作者,笔名是一梦无欢,写了两篇小说,后来遇到了瓶颈,写不出东西来于是就没写了,转行做了景江的编辑,然后遇到了你。”她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看你那么努力我也想要试一试,不然感觉得对不起自己和你说过的那些大道理。”
“你……”江敬舟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并不生气,只是惊讶,她把事情这么一说,他便不知道该再问什么。
“你说最崇拜最喜欢最向往,都是我,所以,我当然也不能落后啦,以后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人,也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作者,把书柜的第一排空出来吧。”陶梦慵懒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又女王气场十足,“做好要崇拜我的准备了吗?”
江敬舟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没有什么好疑惑的,过去的她是荣耀还是失败,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在一起,并且准备要一起创造更好的未来。
“是!我已经准备好了!”
[叮!恭喜获得五点好感度,目前好感度共:100点。恭喜完成任务,被盗者丢失的天赋将全部归还!]
他「温柔」的编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全进化成女王了……
握着电话笑成傻缺的江敬舟,心里正有一个小人在挥舞着白旗。
表情欢乐,压根连一秒都没抵抗,就投了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来了,大家一定都睡了吧……下一章是番外哦,两个女神的合集,当然啦,陶妹子也会出场。
感谢留言的读者们!
今天中午和朋友说我在厨房门口晒太阳等吃饭,她回我说猪也是这样的。
噎的瞬间就不要不要了。
在周围人的眼里我貌似真的很蠢啊可恶! —兰歌篇—
两千五百多天,六万一千三百多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多分,两亿两千零七十二万多秒,大概还要更多。
取个整数,约摸是七年。
这七年里,她从兰歌变成天后,从谨小慎微到跋扈嚣张。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时间是神奇的,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教人转了性子,用那流逝的光阴来细细打磨雕琢,将一个人完全变成另外一副模样。
隔着这迷眼的七年往回看,她竟有些想不起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十楼高的公寓里,一个长发女子颓然坐在满地凌乱中间,恍惚间似乎是出了神。一大半的墙都是透明的,那外头青天白日,光线亮堂堂的打了进来,整个公寓里一片锃亮。
无所遁形,好似那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人扯了出来,曝在毒辣日头下狠晒、践踏。
这是实打实的富人区,寸土寸金,寸土难求。有人曾说,星级酒店越高越奢华,也越彰显身份,公寓大概也是这么个理。
住在这奢华公寓三十层的兰歌不仅是富人,还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人。
只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到头了……不,应该说已经到头了。
她眼睛肿的像核桃一般大,哭的时间有点久,眼泪也似流干了,再挤不出一滴。
地板上散了一地的纸张,全是她以往唱过的歌的谱子。
她慌乱地随手抓过一张,张嘴便唱,只那声音却无比沙哑。她连调都没有找到。
手机铃声在这时候响起,催魂般不依不饶响了好半天,她才摸索着拿过来,按下了接听键。
只不过她却没有给那头的人说话的机会,她操着那口沙哑的声音,气势半分不弱地对着电话吼道:“要解约就解约!别再打电话过来假好心了,一群吸血鬼充什么菩萨,滚!有多远滚多远!”
话毕便毫不犹豫地把手机摔在了地板上,那机身没有裂开,只屏幕却在瞬间四分五裂,很快就熄了亮光,成了报废品静静躺在地上。
她的经纪公司要跟她解约,律师都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她要提起诉讼的话,想必他们也会打起精神陪她周旋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