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凌晨的街上看不见一个人,洛桓州漫无目的地走着,脑子里因为蒋瑞钦的那些话而被搅成了一通乱麻。他从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结账的时候,洛桓州抬起头看见玻璃上映射出来的自己,帽檐下看不清五官的脸,露出几撮银白的发丝在一身暗色中格外扎眼,被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再一次清晰而缓慢的在他的眼前循环播放,他可以清楚的看清上面的每一个细节,即使闭上眼睛,对方温柔的嗓音也依然在他的耳边回放,心悸不已。
”我最喜欢的颜色吗?应该是白色吧,因为白色很干净,看着很舒服。“
......
”我是很喜欢吃辣,可是因为要保护嗓子所以不得不戒掉,不吃辣了以后就开始吃甜食,甜食真的可以让人心情愉悦。“
......
”平时压力大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去唱歌,或者去舞室练舞,那样放空自己的感觉真的特别好,当你做完这些时,就会发现烦恼都不在了。“
......
”对,是有粉丝想看我跳舞,可是我的水平还远远不到能上台表演的地步,不好意思上去献丑,我还是先努力把歌唱好再去完成下一个目标吧。“
......
”最近有一个粉丝为我的歌编了舞蹈,我去看了,真的跳的特别棒特别好看,谢谢你,也谢谢每一个支持我的人,我爱你们。“
......
那些采访早被他一遍又一遍地翻看,他固执地记住了每一句话,他知道霍止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他知道霍止喜欢吃甜食,他知道霍止宣泄情绪的方式,他还知道很多很多,只要是从霍止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被曾经的他精心裱起了花然后小心翼翼地藏进了心里,那是独属于他的秘密,是他最不愿意告诉世人的隐秘情绪。
可是就连这唯一一个被他死守着的秘密,也被人以最残忍的方式挖了出来。
洛桓州拉开易拉罐上的盖子,啤酒苦涩的味道在他的喉腔中蔓延,他皱着眉,咽了下去。
他喜欢霍止。
他曾经真的很喜欢霍止,喜欢到他的全部神经都被霍止的喜怒牵连着,甚至为了他去改变自己,直到将模仿成为习惯。
但现在,他很讨厌霍止。
只要看见霍止的脸,他就会想到那段迷失的时光,他疯狂地厌恶霍止,厌恶到想自暴自弃地说出这一切,想质问他当初为什么要自甘堕落,为什么要用那样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原本相信他爱着他的人,为什么要让他们数以万计的人一同去承受他身上的伤?
他爱的那个人,是站在最高的舞台上放肆歌唱微笑浑身上下闪着光芒的男人,而不是现在这个,被尘埃掩盖而最终弯下了脊梁的凡人。
所以他讨厌霍止。
霍止半梦半醒地眯着眼,一道清脆的锁声让他猛地睁开了眼,他盯着眼前缓缓被推开的门,还没看见人影就先闻到了一股酒气,浓烈地直冲他的太阳穴。
”洛桓州?你喝酒了?“
霍止从沙发上站起来,大门也应声被关上,洛桓州的身影笔直地朝他走过去,他的脸上是自然的白皙,清澈深邃的双眼看不出一丝一毫的醉意,灼灼的目光紧紧跟随着霍止的动作,就好像完完全全地黏在了这个人身上,纹丝不动。
”你没事吧?“
霍止有些担心的伸出手,指尖刚刚碰到洛桓州的肩膀,他就被一双手勒的几乎要喘不过气来。洛桓州将整个人的重量都沉沉地压在了他的身上,霍止往后退了几步,坐回来沙发上,洛桓州依然没有撒手,紧紧的箍着他的身躯。
”......“
霍止的耳边是洛桓州沉缓的呼吸声,一下一下的喷洒在他的肩膀,透过薄薄的布料传递着热意,灼着他的肌肤。
”洛......“ ”嘘。“
第72章 作为歌手的我被陷害了(12)
醉酒后的人们大多会做出一些疯狂举动,说出一些从前不敢说出口的话,简称耍酒疯。霍止是第一次看见喝醉酒之后那么安静的人,不说一句话,也不做任何事,就紧紧地抱着他,像是马上就要靠着他的肩头睡着了一样。
洛桓州不说话的样子比平时要顺眼多太多,霍止拍了拍他的肩,放柔了声音,“先起来,我带你回房间休息。”
“嘘。”
洛桓州又‘嘘’了一声,眉心微蹙。
霍止不明所以地闭上了嘴,他试图把洛桓州推起来,可是力量悬殊太大,对方依然像个巨型抱枕一般黏在他的身上纹丝不动。
”......”
霍止一开始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直到几秒后才却认这并不是幻听洛桓州在唱歌。这也许算不上是歌声,更像是缓慢冗长的吟唱,摇篮曲一般的在他的耳边响起,非常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