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茂边打电话,边恶狠狠地瞪着唐聚才。唐聚才以为小茂会骂他,但小茂在挂断电话之后,什么都没说,直接转身离开了。
…………
回到酒店,唐聚才回忆了一下自己方才从小茂那里得到的消息。
刚开始,他并没有看出来那四条消息对他有什么用处。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反应过来,这四条消息组合在一起,透露出了一个消息:林渊没有自己作曲。
林渊这个靠着自己写出了《麻雀》(因此获得华国流行音乐奖)和《怒放的生命》(因此提名木吉他奖)的人,怎么可能会在有了旋律的基础上,把作曲那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别人去做?
可能性——或者说靠着这四条消息能够编造出的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
林渊,根本不会作曲!
“这件事爆出去,足够他吃一壶的了。”
林渊不会作曲的话,被写入教科书的《致爱丽丝》是谁写的?《麻雀》的作曲者是谁?《怒放的生命》的作曲者是谁?
林渊刻意抹掉他们的存在,这是侵权啊!
唐聚才当然知道自己手头上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林渊不会作曲,但这不重要。汉语里有一个成语,叫做三人成虎。
一个人说林渊不会作曲,你不相信;两个人说,你开始有点动摇了;当你听到第三个人说起林渊不会作曲,你就会相信这件事情。
唐聚才也知道,这点麻烦迟早会被林渊解决,但是它确实恶心到林渊了啊,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让所有人相信林渊“侵权”、“不会作曲”,而是给林渊使绊子,让林渊恶心。
计划有了,接下来的事情就要交给手底下的人去办了。
毕竟,他担任制片人的那部电影很快就要正式开拍了,他没有那么多精力放在这种琐事上。在唐聚才去忙电影的事情的时候,另外一边,他的手下也和那些歌手谈好了。
那些本来已经口头上答应和林渊合作,但是因为没看到剧本,所以暂时没有签合同的歌手们看在启示的面子上,表示不会为林渊的电影助力。
他们不会把自己的歌授权给林渊,更不会去参演他的电影。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也有几个歌手根本不给启示面子。他们对唐聚才的手下说:“既然我们已经答应了林导要合作,那就没有反悔的道理。”
手下把这些人的名字收集好,发给了唐聚才。唐聚才一看,眉头一皱。
这些不给启示面子的歌手中,有两位是享有国际声誉的,剩下两位则是在业界出了名的有个性,他们不给启示面子也算正常。
正想着,手下又接了两句:“潘老师和岳老师虽然坚持要和林渊合作,但是他们也说了自己不会去参演林渊的电影。”
手下口中的潘老师和岳老师正是那两位享有国际声誉的歌星。
听到这话,唐聚才松了口气。
本来他对手下的办事结果不是特别满意。
因为虽然他的手下代表他和启示赶走了林渊的大部分合作对象,但是还是给林渊留了俩极具影响力的歌手。
如果那俩歌手参演林渊的电影,那将会为林渊和那部电影带来不少的关注。
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不过现在,得知那两个最有影响力的歌手不会参演林渊的电影后,唐聚才就满意多了。
他们虽然知名,但是只要不在电影里露脸,他们能为电影带来的关注就比较有限了。
唐聚才揉了揉脖子,心想:“这一把赶走了林渊大部分的合作对象,应该够他吃一壶的了。”
况且,我的进攻,可还没有停止呢。
…………
林渊和邢律师飞到G市之后,饭都没吃,直接打车开往启示。
见到满脸堆笑的人事部经理,林渊也不多废话,把那张写着“累了,不想干了”以及他的签名的辞职信推给了对方。
人事部经理愣了愣。这也太直接了吧?
不先跟我客套几句吗?
“咳咳,林导,你想辞职这件事情,我听小郝说过了,你确定不要再考虑一下吗?我们启示是华国最大的传媒公司了,待你也不薄……”
林渊冷笑了一下打断了经理的话,身旁的邢律师心领神会,开口道:“不用说这些没用的了,林导既然带着我来了,那就是去意已决,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对了,提醒你一句,我现在正在录音。”
经理脸色一黑,他扭头看向林渊的时候,却又立马露出了笑容:“林导,这位是……”
“我是林导的律师,我姓邢。你有什么事情和我说就好,不必麻烦林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