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_作者:孟冬十五(211)

  别人顶多好奇地看上两眼,恭敬地见个礼,唯有那位老厨娘,远远地看着他,转身就跑。那轻快的步子,可不像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家。

  当时,码头上人很多,那人穿梭在人群中根本不起眼,若不是唐玄特意在找鳜鱼,还真发现不了。

  他没声张,暗地里派人跟着,这才摸到赵德这根藤。

  所以,白夜还得继续关着,让外面的局势再乱一些,等到时机成熟,才能摘下藏在层层瓜叶下的大东瓜。

  赵德身后的“贵人”到底是不是他,到时候就知道了。

  因着官家的密令,唐玄没跟司南细说,只告诉他白夜有吃有喝死不了,需要他发挥作用的时候,才能放。

  司南得了准话,骑着小三轮去了满庭芳。

  进门之前还是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踏进门之后秒变苦瓜脸。

  “唉呀,不行啊,这事有点儿难办啊!”摇头晃脑,连连叹气。

  蝶恋花急了,“你就说需要什么吧?是出钱,还是求人,你说一样,能办的我们都会尽力去办。”

  她虽然觉得白夜这人不咋样,不过瞧着虞美人为了他茶不思饭不想,她也跟着着急。

  司南看看淡定的虞美人,又看看急成猴样的蝶恋花,暗笑一句,傻丫头。

  戏还是要演下去,“我问了,郡王说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官家要办中秋宴,需要从民间召集一批歌舞伎人,若满庭芳的行首们肯拿出本事,博得官家赞赏,自然能将功补过。”

  蝶恋花确实有些犹豫。

  宋代的“伎”和“妓”是有区别的,普通人家训练家里的小娘子歌舞器乐技巧,希望可以借此谋得不错的收入或婚姻,这就是“伎”。

  厨娘、绣娘等手艺人也属于“伎”的范畴。

  而“妓”则是登记在册的贱籍,凡是在官府有记录的都属于官妓。

  满庭芳的女子就是后者。

  她们之所以为人称道,是因为素来以清高孤傲著称,从不出楼,也不接客,一直留着清白身。然而,说到底还是贱籍,名声听上去好一些罢了。

  若这次破了例,将来再有达官显贵来请,恐怕不好推脱。一来二去,这清白之身还能不能留着都未可知。

  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

  虞美人沉吟片刻,说:“司郎君言重了,能为宫宴献艺是妾的荣幸。只是,此事是妾所求,妾带着底下的丫头们去就好,不必劳烦其余行首。”

  “不成。”蝶恋花下定决心,“说好了同进同退,你别事到临走把我往外推。”

  虞美人拍拍她,“别任性,你答应过你娘,绝不出楼。”

  蝶恋花倔强道:“这也不叫出楼,那可是为官家表演,倘若我娘在下边知道了,说不定还会为我高兴呢!”

  虞美人红了眼圈,“你无需如此……”

  蝶恋花撇了撇嘴,“虽然白爷不咋样,到底是咱们的东家,若他出了事,指不定卖身契转到谁手里,我这也是为自己打算。”

  话虽说得漂亮,实际小脸都白了。

  司南瞧着她们说得差不多了,问:“可想好了?若愿意,明日就开始排练。”

  虞美人盈盈一拜,“那便麻烦司郎君了。”

  司南点点头,交给她一个带着香味的信封,“我走了再拆。”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下了楼。

  蝶恋花觉得不对劲,抢过信封拆开了,大大的一张信纸,只写着三个字

  “扯平了。”

  虞美人倏然变了脸色。

  原来,司南都知道。

  在满庭芳,她是白夜最信任的人这话是白夜亲口说的楼中近来的动乱,她知道是白夜所为,这次也是白夜让她去找司南的。

  说到底,是利用了他们往日的情谊。

  她没有对司南说实话,而是故作可怜状,试图博取他的同情。

  原来,他早已识破。

  中秋宴上,司南确实需要找几位伎人表演滑稽戏,然而,并非虞美人不可。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表明态度。

  他是拿虞美人当朋友的。当初在他一穷二白的时候,这个朋友有意无意地拉了他一把,对他来说就是人情。

  因为这份人情,他愿意帮她打听白夜的消息。但是,她为了救白夜算计他,司南也不会圣母地吞下这口苦水。

  作为“回礼”,他给她挖了一个坑,跳不跳由她自己选。挖完之后留了一封信,是因为依旧抱有一丝期待。